固镇县司法局关于建立“周计划、周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
固司通〔2023〕1号
固镇县司法局关于建立“周计划、
周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公证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持续深化“一改两为”,确保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协调推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23年2月上旬开始,建立“周计划、周落实”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公证处。
二、报送方式
填写《固镇县司法局“周计划、周落实”工作报表》,通过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局办公室(报表样式附后)。
三、报送时间
每周五上午12点之前。
四、报送内容
上级单位和局领导安排的工作、自己单位职责应做好的主要工作、具备条件创新出亮点的工作等。
五、报送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报送单位每周都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研究、谋划报送内容,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安排专人按时报送。局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于每周五下午将汇总情报送局党组各成员。
2.要精准填写。填写的任务事项要重点围绕上级单位和领导安排的工作、自己创新的工作,填写的内容和完成的情况要客观真实,不虚不假,实事求是。
3.要限时完成。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督促和调度,争取各项任务提前完成。凡遇到问题需要局党组研究的,分管领导要及时申请开会研究。
4.要严格考核。对未按要求及时报表和超时限完成目标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应完成未完成的,要严肃问责,并作为年度单位目标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通知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固镇县司法局“周计划、周落实”工作报表》
2023年2月6日
固镇县司法局“周计划、周落实”工作报表
单位名称: (盖章) 报送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
工作事项 |
分管领导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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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负责人: 报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