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X烽的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送达公告
潘X烽:
你对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6年8月24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你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作出《固镇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固政复〔2026〕102号),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因多次无法联系你,邮件被退回,导致行政复议决定文书无法正常送达。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固镇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固政复〔2026〕102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固镇县司法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4楼,联系电话:0552-6077306)领取上述《固镇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不服该复议决定,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固镇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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