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X洪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苏X洪:
你对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6年6月10日依法受理,于2026年9月1日案件审理终结。鉴于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履行了核查、不予立案并告知的法定职责,本机关作出《固镇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固政复〔2026〕58号),决定驳回你的行政复议请求。
因你拒收该决定书,且提供的联系电话多次无人接听,导致行政复议决定文书无法正常送达。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固镇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固政复〔2026〕58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固镇县司法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4楼,联系电话:0552-6077306)领取上述《固镇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不服该复议决定,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固镇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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