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余佑英:
你对固镇县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6月23日作出的《关于反映王彬五金机电销售“三和自喷漆”举报信的答复》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6年7月17日依法受理,于2026年10月9日案件审理终结。鉴于固镇县应急管理局已经履行了核查的法定职责,认定你举报问题不属实,不符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的应当立案的条件,决定不予立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本机关作出《固镇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固政复〔2026〕73号),决定维持固镇县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6月23日作出的《关于反映王彬五金机电销售“三和自喷漆”举报信的答复》。
因你拒收该决定书,且多次拨打你提供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导致行政复议决定文书无法正常送达。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固镇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固政复〔2026〕73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固镇县司法局(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4楼,联系电话:0552-6077306)领取上述《固镇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不服该复议决定,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固镇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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