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固镇县产业扶持政策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镇县产业扶持政策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更好地集中有限财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工业强县、产业兴县和“三极两带多点”建设,根据《中共固镇县委 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全县工业经济、“双招双引”和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固发〔2022〕1号),参照《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办〔2021〕44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省委书记郑栅洁对蚌埠市调研时提出的“应对挑战,攻坚克难,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奋力推动蚌埠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产业兴县战略部署,统一规范县级产业扶持政策,提高产业扶持政策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快推动重点产业发展,聚焦重点、精准帮扶、协同整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推动工业经济、“双招双引”和园区建设,更加有力有效扶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清理整合范围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加快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固办发〔2018〕16号)规定的工业项目、外资项目和铁海联运项目、电子商务项目、商贸物流现代服务、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大型综合体和四星级以上宾馆、引进人才和创业、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等十类项目产业扶持政策,《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固政〔2020〕10号)规定的科技创新项目产业扶持政策等。
三、整合优化原则
(一)聚焦聚力重点产业。产业扶持政策由宽域扶持转变为聚焦重点,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集中财政资源支持我县生物基、绿色食品加工业、机械装备制造业和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发展,聚焦“卡脖子”补短板环节,由主管部门梳理存在的难点、堵点,确定目标,精准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二)清理低效无效政策。原则上取消针对企业单个项目10万元以下支持标准的奖励政策。对于连续两年未兑现的、绩效不高的政策予以调整或取消。对于称号类奖补项目,除纳入省政府考核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三)明确资金承担主体。根据支出责任和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对县出台及省、市要求地方配套的涉企政策,原则上各乡镇项目由乡镇财政(或县级财政)承担,县经济开发区、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项目由相关园区财政承担。
(四)转变财政支持方式。按照“拨款变投资、资金变基金”的思路,加大财政资金由“补”改“投”的力度,放大杠杆撬动作用,并实行预算总额控制。设立县产业引导基金。引入奖补资金竞争性分配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支持。
(五)规范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对省、市出台的涉企政策明确须县级配套的,优先予以安排;县级出台政策重点支持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龙头企业和上市企业等。对于跨部门的同类政策,原则上由一个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明确财政扶持行业范围,细化扶持标准,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策操作的规范性,所有政策归集到政策清单中,由县政府统一发布。定期开展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政策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六)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根据县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和“亩均论英雄”方案要求,强化项目履约情况管理评价,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双向约束条款落实情况的联审评估、监督约束机制,推进项目按约建设和投产,严格按照约定的条件、时间、方式等履约情况兑现政策,确保招商引资项目提质增效。
四、工作步骤
(一)市政府发布《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前,各产业扶持政策主管部门开展乡镇、园区、企业调研。同时,与市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市级产业扶持政策清理情况,在全面梳理现行产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整合优化原则,取消过时政策、整合相近政策、调整变化政策,拿出较为成熟的政策整合优化建议,由财政部门审核汇总。
(二)市政府发布《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之日起20日内,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政策审核评估,拟定县级产业扶持政策清理整合后的基本框架和体系、产业扶持政策清单,提请县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印发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领导,县政府主导,财政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有序推进产业扶持政策整合,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明确工作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县级产业扶持政策清理整合后的基本框架和体系,形成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各产业扶持政策主管部门针对本部门的县级产业扶持政策,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政策整合优化建议。
(三)及时优化调整。各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政策调整,对标先进地区政策经验,结合我县政策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开展县产业扶持政策的研判、梳理、调整、优化,保障政策的及时、可行、有效。
(四)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加强会商沟通、协同配合。财政部门要密切跟踪产业扶持政策整合进展情况,做好统筹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