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县财政局局长李飞解读《《固镇县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固镇县产业投资类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一、该文件的起草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李飞答: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需要政府有效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产业引导基金体系是政府推动经济转型的制度创新,也是传统产业支持政策的创新,更是财政资金市场化运用的创新和顺应现阶段市场发展需要的创新。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急需建立我县的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以规范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
二、该文件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李飞答:1.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2.《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的通知》(皖金函〔2022〕158号);
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1+3”基金体系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办秘〔2021〕67号)。
三、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李飞答:《固镇县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固镇县产业投资类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即1个母基金和1个子基金管理办法。
(一)《固镇县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共七章二十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对产业引导基金的概念、规模、资金来源(财政投入和国企筹集等5个方面)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共3条,明确决策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及受托管理机构。县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县投委会”)为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授权固投集团公司为引导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成立固镇县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制基金法人)。
第三章“投资运作方式”,共3条,明确引导基金投资的运作方式、操作程序。运作方式是与国家和省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或直接投资我县重点扶持的产业企业,或对接社会基金设立专项子基金;操作程序包括事前、尽调、评审、决策、基金设立5个方面。
第四章“风险控制”,共4条,明确要建立引导基金风险控制机制,引导基金拥有在子基金中的投资控制权,在基金合伙协议、章程及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引导基金拥有子基金在违反投资承诺、不符合政策目标等特定情况下的一票否决权,以及引导基金禁止从事的8个方面业务。
第五章“激励机制和支持措施”,共3条,对产业政策外部支持机制,引导基金容亏容错、风险补偿和尽职免责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监督和绩效考核”,共1条,明确了对引导基金出资参与的子基金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考核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县属企业工资总额和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第七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解释部门、实施时间。
(二)《固镇县产业投资类子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共九章二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对产业投资类子基金的概念、规模、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章“基金设立”,共2条,明确了基金设立的要求,遴选基金管理团队等。
第三章“投资运作”,共2条,明确了基金投资的运作方式、应符合的条件。
第四章“投资退出”,共2条,明确了投资退出的方式。
第五章“风险控制”,共3条,明确了通过基金协议等方式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和监管制度,建立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加强投后管理,切实防范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六章“激励机制和支持措施”,共5条,对超额收益奖励比例等进行了明确。
第七章“监督管理”,共2条,明确了受托企业应切实履行产业投资类子基金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等内容。
第八章“考核评价”,共2条,明确了产业投资类子基金的绩效评价内容包括基础绩效评价和任务完成系数等内容。
第九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批复且尚处于存续期的、属于引导基金出资或者县属企业出资参与的基金,由有关县属企业申请并经县投委会批准,可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