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财政局深入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方面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
财政局各相关股室,各乡镇财政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不良现象检视整改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纪委监委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部署,推动漠视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七个一”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县财政局根据上级要求,为排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方面廉政风险点,做好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全面梳理排查本系统本单位在防范和治理基层微腐败方面的廉政风险隐患,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精准、不及时;该发放未发放、该享受未享受及违规享受;申报、审核、发放公示公开不到位;利用职权在危房改造资金审核发放等环节贪污侵占、虚报套取等问题。
二. 查摆范围
主要包括今年以来局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行政事业股、预算股和乡村财政事务股监管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三.方法步骤
1.查摆梳理阶段(2023年8月上旬)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理解政策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方案,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县乡两级财政部门结合平时发现和掌握的问题,以及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巡视巡查、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渠道,收集梳理群众在惠民惠农等方面反映的具体问题,对照工作要求,梳理查摆突出问题。
三是抽查巡查(2023年8月13日前):采取随机抽查办法,确定两个乡镇,每个乡镇抽两个行政村。一看乡村申报、审核、发放公示公开是否到位,二看农户实际情况。抽查的主要项目包括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低保、危房改造等,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低保资金享受户每村各抽查不少于10户,危房改造不少于5户(享受总户数不足的除外),由乡镇财政所派人陪同检查。抽查前应当由乡镇财政所电话联系户主或政策享受人在家等候,提前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土地承包证等资料。调查组成员由局农业农村股、社保股、经建股和乡村事务股各抽一人组成,乡村股同志带队。对入户调查情况要针对目标任务,设计调查表格,形成书面记录,由调查组成员共同签字,最后连同“四项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清单交由乡村股统一备查。
2.突出问题填报阶段(2023年8月15日前)
各业务股室和乡镇财政所反馈今年以来所监管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金额、应发放时限、发放方式等,有无突出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措施、时限”四项清单,填报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清单(股室盖章,负责人签名),并按照规定时限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每月15日前要报送一次问题清单,抓好动态管理。
3.建章立制和总结阶段(2023年10月底前)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科学细化管理措施,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县财政局局长李敬志任组长,驻局纪检组和分管领导孙艳艳、陈辉、张店全、仲谋、陶廷春、陈敏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人仲谋,总牵头人朱文平。
2.坚持开门整治,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6020057(驻局纪检监察组)。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检查组要带头执行“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中午如果不能返回县城的,原则上按照规定在乡镇政府食堂就餐,不得接受违反规定的各类宴请活动。
附件:
1.漠视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改清单
2.县财政局业务股室惠民惠民财政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表
3.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问题“四项清单”
固镇县财政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