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陈敏解读《固镇县县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26 10:27来源: 固镇县财政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什么公物仓管理活动?

答:公物仓管理活动,是指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的可调剂资产,以及共享共用资产通过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

:哪些资产应当纳入公物仓管理?

答:除国家、省、市、县另有规定外,下列国有资产应缴入公物仓管理:1.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举办的大型活动(会议)、组建临时机构等统一配置、接受捐赠的资产等可循环使用的资产;2.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撤销、合并、改制的单位,由牵头单位收回的闲置仍能使用的资产;3.单位拟捐赠的资产;4.单位暂时闲置可用于出借的资产;5.单位更新替换、闲置并仍能使用的资产;6.其他符合公物仓管理要求的资产。

公物仓的管理职责如何划分?

答:县财政局:负责公物仓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职责分工对公物仓资产进行调配;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开展公物仓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物仓资产进行部门监管。督导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按照规定权限对公物仓资产进行调配;做好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物仓资产使用情况等。

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公物仓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及时将单位占有的可调剂资产和共享共用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对公物仓资产实施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及时办理公物仓资产管理审批事项。

资产如何缴入公物仓?仓储形式如何?

答:各单位根据资产使用实际情况,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将资产缴入公物仓,并做到资产信息完整准确。

对于有捐赠意向的资产,缴入公物仓时选择“公物仓资产-捐赠”进行标识;对于出借的资产,缴入公物仓时选择“公物仓资产-出借”进行标识;对于其他可以划转的资产,缴入公物仓时选择“公物仓资产-无偿划转”进行标识。

 

解读责任人:资产张传峰

联系电话:0552-60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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