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享受年休假,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假吗?

发布时间:2025-06-05 14:10 来源: 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享受了带薪年休假,职工当年仍可以享受探亲假,二者依据不同的规定,并不冲突。

带薪年休假是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可以按规定享受。

而探亲假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可以享受。具体来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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