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2 15:26 来源: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编号:202501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皖(2017)固镇县不动产权第0003298

蚌埠璟和置业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340323100902GB00545F00110069

固镇县学府文苑11号楼1单元1504

法院裁定

 

登记机构:固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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