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皖(2024)固镇县不动产权第0005365号】
王康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固镇县谷阳镇安建・尚河源筑10号楼2单元704室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皖(2024)固镇县不动产权第0005365号的不动产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康康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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