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4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 1 | 皖(2021)固镇县不动产权第0002323号 | 沙小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340323100926GB00050F00080006 | 固镇县城关镇 | 法院裁定 |
登记机构:固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首页
固镇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民互动
网上办事
走进固镇
数据发布
皖公网安备3403230200000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