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7-23 16:25 来源: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固镇县恒丰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皖(2022)固镇县不动产权第000970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固镇县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20267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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