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7-31 09:57 来源: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方艳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固镇县谷阳镇湖畔花园16号楼1单元19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皖(2023)固镇县不动产权第000320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艳秋

20267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