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镇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郭传铜、张同发、丁王广等代表:
您等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设置秸秆收储与玉米脱粒临时场地的建议》收悉。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秸秆收储与玉米脱粒用地难问题成因梳理
(一)种植小麦、玉米面积大,秸秆产出规模大。全县耕地144.4万余亩,两季种植小麦、玉米达171.5余万亩,秸秆产出总量大,每年夏、秋收季会产生体量巨大的农作物秸秆,秸秆消纳、临时堆放、集中脱粒等供需矛盾长期存在。
(二)集中堆放点位设置不足。收割高峰期大量秸秆打捆后需短期集中存放,今年建成的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在规划建设阶段,未充分预判粮食种植规模扩张、秸秆产出增量,场地总面积、仓储容量配置偏低,乡镇缺少标准化临时堆放区域,存在消防、污染双重隐患。
(三)季节性临时农业用地配套政策支撑偏弱。现行土地管理制度针对休耕地块、待播耕地短期临时堆放秸秆、开展玉米脱粒作业,缺少清晰、细化的许可实施细则。国土变更调查、耕地保护刚性管控要求明确禁止农用地长期堆存物料,秸秆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开展短期季节性作业缺少明确政策依据。传统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流程周期长、准入门槛较高,无法适配秸秆 “夏收、秋收、即时清场”、玉米短期集中脱粒的短时、集中、季节性用地需求,村镇层面难以快速落地合规临时作业场地。
(四)玉米脱粒作业配套管理政策不完善。
针对玉米脱粒作业,缺少清晰、细化的许可实施细则,且未明确区分农户自产自用脱粒与经营性对外脱粒用地管理要求。其中农户自产自用脱粒仅处理本人或合作社承包土地产出玉米,作业规模小、周期短、无经营收费,适宜利用田间闲置地块、村内零散空地短时作业,但缺少简易备案流程;经营性脱粒经营场地对外承接全村农户玉米脱粒、收取服务费,作业量大、设备固定、持续周期长,属于社会化农业服务,对场地面积、环保配套、安全间距要求更高,按要求需按照建设用地管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常态化开展秸秆仓储、规模化玉米脱粒经营场地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服务。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秸秆专用堆放、玉米脱粒场地备案69 宗,备案用地总面积 672.5 亩。
(二)规范秸秆季节性临时堆放点、玉米脱粒临时场地。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明确夏、秋收期间,符合条件的休耕地、待播农田、村内闲置集体地块可临时用于秸秆草捆堆放,玉米脱粒作业,实行“堆放一季、耕种一季”闭环管理。统一规范秸秆堆放、玉米脱粒作业环保要求,要求经营性脱粒点位配套喷淋除尘、隔音围挡、消防器材,自产自用脱粒点配备防尘网,最大限度降低扬尘、噪声扰民问题。
(三)拓宽秸秆消纳渠道,减少堆放周期。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扶持秸秆收储经营主体,对接饲料厂、生物质能源企业建立长期收运合作机制,提升秸秆即时外运消纳比例,依托秸秆经纪人队伍建立秸秆供需转运台账,缩短草捆存放周期。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管理,落实季节性堆放标准。指导各乡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秸秆产量分布、运输路线,科学布局村级、片区级临时秸秆堆放点和临时玉米脱粒场地。允许配套简易围挡、排水、消防设施,划分独立堆放分区;对现有老旧收储中心扩容升级,增加草捆存储容量,引导秸秆集中规范存放,杜绝沿路、沿河乱堆乱放。
(二)加强巡察,防止乱堆乱放。建立镇村常态化管控机制,落实乡镇包片、村级网格员巡查制度,收割期间每日巡查秸秆堆放点位,及时劝导乱堆乱放行为;对标准化临时堆放点落实防火、防尘措施监管,收割结束后限期清理秸秆、恢复耕地原状,保障土地正常耕种。
(三)加强协调,拓宽秸秆消纳渠道。协调农业部门加大扶持秸秆收储经营主体力度,建立长期收运合作机制,提升秸秆即时外运消纳比例,依托秸秆经纪人队伍建立秸秆供需转运台账,缩短草捆存放周期。加大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补贴力度,从源头减少需打捆堆放秸秆总量;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秸秆综合利用、耕地保护、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持续提出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人:徐秋晗
联系电话:18955214256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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