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镇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王学飞、马德利、王凯等代表:
您等提出的《关于破解我县秸秆打捆堆放“用地难”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专题研究,结合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实际推进整改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秸秆堆放用地难问题成因梳理
(一)种植小麦、玉米面积大。全县耕地144.4万余亩,两季种植小麦、玉米达171.5余万亩。秸秆产出总量大,秸秆还田利用、饲料加工、生物质燃料等消纳渠道承载能力有限。
(二)集中堆放点位设置不足。收割高峰期大量秸秆打捆后需短期集中存放,现有秸秆收储中心建设规模未匹配秸秆产量,乡镇缺少标准化临时堆放区域,存在消防、污染双重隐患。
(三)季节性临时用地政策支撑不足。土地管理制度对休耕、待播耕地临时堆放秸秆缺少明确许可条款,国土变更调查政策要求,不得长期堆放,农户、秸秆企业长期堆放缺少政策依据。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先后为秸秆堆放场地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49宗,面积442.5亩。
(二)规范秸秆季节性临时堆放点。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明确夏、秋收期间,符合条件的休耕地、待播农田、村内闲置集体地块可临时用于秸秆草捆堆放,实行“堆放一季、耕种一季”闭环管理。统一规范堆放高度、防火间距、防尘覆盖、秸秆清运时限,明确村集体、秸秆经营主体管护与土地复耕主体责任,简化乡镇备案流程,实现合规堆放。
(三)拓宽秸秆消纳渠道,减少堆放周期。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扶持秸秆收储经营主体,对接饲料厂、生物质能源企业建立长期收运合作机制,提升秸秆即时外运消纳比例,依托秸秆经纪人队伍建立秸秆供需转运台账,缩短草捆存放周期。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管理,落实季节性堆放标准。指导各乡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秸秆产量分布、运输路线,科学布局村级、片区级临时秸秆堆放点。允许配套简易围挡、排水、消防设施,划分独立堆放分区;对现有老旧收储中心扩容升级,增加草捆存储容量,引导秸秆集中规范存放,杜绝沿路、沿河乱堆乱放。
(二)加强巡察,防止乱堆乱放。建立镇村常态化管控机制,落实乡镇包片、村级网格员巡查制度,收割期间每日巡查秸秆堆放点位,及时劝导乱堆乱放行为;对标准化临时堆放点落实防火、防尘措施监管,收割结束后限期清理秸秆、恢复耕地原状,保障土地正常耕种。
(三)加强协调,拓宽秸秆消纳渠道。协调农业部门加大扶持秸秆收储经营主体力度,建立长期收运合作机制,提升秸秆即时外运消纳比例,依托秸秆经纪人队伍建立秸秆供需转运台账,缩短草捆存放周期。加大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补贴力度,从源头减少需打捆堆放秸秆总量。
感谢各位代表关心我县耕地保护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欢迎多提建设性意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人:徐秋晗
联系电话:18955214256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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