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31 09:53 来源: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闫春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区范围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指出的设施布局不均、责任主体不明、充电行为不规范三大问题客观精准,切中我县当前小区治理的痛点。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激增(全县住宅小区约10万辆),充电供需矛盾与安全隐患并存。针对建议内容及现存问题,我局已采取并将持续推进以下工作:

一、强化统筹谋划,分类施策补齐建设短板

针对新老小区覆盖不均、老旧小区空间不足问题,实施差异化建设策略:

1.严控新建小区配建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将电动车充电设施纳入新建小区(如东方印、京茂华府盛世嘉园等)同步设计、同步验收,明确配建比例与预留空间,确保硬件达标。

2.攻坚老旧小区改造将充电车棚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实事项目库。通过政府投资、国企承建、第三方合作等多元模式,充分利用小区闲置边角地、改造绿化带增建车棚。2023年以来,全县累计建设电动自行车停车位36000个、充电插口约34000,配建比达国家30%最低要求,圆满完成建设任务,成效居全市前列充电设施基本实现住宅小区全覆盖,但仍存在局部缺口,正持续推进扩容。

3.化解空间与资金难题针对个别无地可建、运营亏损的老旧小区,指导社区启动业主表决程序,探索动用小区公共收益补贴建设资金缺口,因地制宜疏通堵点。

二、理顺权责机制,规范运营与收费管理

针对责任不清、维护滞后、收费不透明问题,强化全链条监管:

1.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联合消防、应急部门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物业企业在单元大厅张贴《电动车安全管理公示牌》,明确物业企业为日常巡检第一责任人,运营企业为设备维护责任人,杜绝推诿扯皮。

2.规范收费计价模式采纳代表关于按实际电量收费的建议,依据省市政策,明确充电电费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政府定价),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且需电费与服务费分开计价、明码标价。协调供电部门将小区充电桩用电类别统一核定,支持按电量计费、包月优惠、APP/刷卡结算等多元方式,严查转供加价,保障公平交易。

3.加强运维考核将充电桩完好率、故障修复时效纳入运维合同考核,对维护滞后、修复缓慢的企业由业主委员会约谈整改,倒逼充电桩运营企业服务质量提升。

三、深化安全监管,疏堵结合根治隐患

针对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违规行为,构建防控体系:

1.技术物防堵漏洞大力推广电梯智能阻车系统(全县已安装1866部),阻断电动车上楼路径;充电车棚全面配置灭火器,确保消防设施到位。

2.执法整治消存量联合社区、城管、消防救援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对私拉乱接、占用消防通道行为发现一起、劝阻一起、上报一起,依法查处拒不整改的违规用电行为。

3.宣传引导促自觉通过小喇叭、海报微信群等曝光事故案例,广泛普及安全充电常识,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小区安全责任制,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联合多部门建立电动车治理长效联动机制,打破壁垒、形成合力。坚持规划引领、民生优先、安全为本,在2026年及后续工作中重点向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倾斜资源,力争实现布局合理、收费透明、维护及时、安全可控的目标,切实打通充电服务最后一公里

感谢对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

人:余技术

联系电话:60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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