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助推乡村振兴,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安全、快捷、舒适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积极推进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16〕163号)精神,现结合固镇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固镇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于2020年4月通过固镇县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总投资35301.86万元。通过PPP项目模式实施,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运营期满后项目资产整体移交给政府。2020年9月11日安徽省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公开竞标后中标。10月22日县交通运输局与安徽省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11月6日完成“固镇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组建,由该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2022年4月经县政府同意,对项目公司股权进行变更,固镇城投公司、固镇县宏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占股49%(固镇县宏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占股20%,固镇城投公司占股29%),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1%。5月初完成了固镇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收购农村班线客车60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232台,新建及改建城镇公交枢纽站3处,新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9处,新建充电桩197个,建设站台、站牌、智能信息化等配套设施。结合我县实际,项目分期实施,第一期计划投资1.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收购农村班线客车60台,预算收购费用750万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10台,预算投资8090万元;改造城南公交枢纽站1处,新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6处,新建充电桩60个,建设站台、站牌、智能信息化等配套设施,预算投资5602万元;支付建设期投资利息,建设期贷款利率暂按4.65%考虑,预算为558万元。
二、总体目标
建立城乡一体、服务均等、经济实惠、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公交运营机制,确保在2022年度基本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运营。全县建制村通车率达100%。保持全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达到5A级水平,建成县城、乡镇、村居之间完善的三级城乡客运公交物流网络。
三、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期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在前期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综合协调、分步实施。
(二)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按县政府统一要求,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广大经营业户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
(三)客观公正,规范有序。遵循科学求实、公开公正、程序规范、平稳有序,稳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明确责任。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为顺利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王志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朱道荣、副县长戴传捷为副组长的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组,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统筹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由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舆论宣传,实行跟踪报道,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客运业主、从业人员等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重要性的认识,营造稳定和谐的舆论环境,形成浓厚的氛围,争取赢得社会各界和客运业户的理解支持。
(三)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招标、施工、监理、审计等工作,确保该项目建设整个过程依法、规范、有序,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时间节点、压实推进,有序组织实施。
附件:1.固镇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固镇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建设计划表
附件1
固镇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为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顺利进行,确保在2022年完成目标任务,成立固镇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志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朱道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戴传捷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方永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雪辰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丁恒贤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崔李波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崔卫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强亚珍 县司法局局长
李 飞 县财政局局长
张公令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 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安清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汤 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占丰 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姚 飞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亚鹏 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刘 冰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许道杰 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陈 雷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陈大鹏 城关镇镇长
洪新河 刘集镇镇长
董富春 王庄镇镇长
翁家欣 新马桥镇镇长
李 静 连城镇镇长
马 龙 濠城镇镇长
曹怀龙 石湖乡乡长
邱成志 仲兴乡乡长
张 耀 任桥镇镇长
曹 胜 湖沟镇镇长
陈雅丽 杨庙乡乡长
陆 波 固镇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
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组。
1.资金保障组:负责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期和运营期的资金保障,将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补贴列入中长期财政预算;5月20日各股东方完成注册资本金的注入及验资工作;6月20日完成融资合同的签订,并全程做好融资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车辆收购组:负责全县农村班线客运车辆评估、收购、注销、转籍、处置等工作,做好涉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解答,提供法律服务。5月20日发布客运车辆退出经营收购的通告,公示客运车辆退出经营收购方案;6月30日完成全县农村班线客运车辆评估工作;8月15日完成第一批农村班线客运车辆收购工作;9月30日完成全县农村班线客运车辆收购工作,并同时做好车辆注销、处置等工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3.运价核定组:负责做好城乡公交票价的制定以及监督运价执行等相关工作。6月30日完成城乡公交临时运价的核定,及时召开运价听证会,确定正式运价。(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运营实施组:负责该项目的全面运营实施,公交驾驶员及员工的招聘、培训等工作,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招投标及建设,基础设施及公交场站建设用地的规划和报批,建设的许可和工程质量监督,新能源公交车入户办理,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跟踪审计,运营期资金及电力保障等工作。5月20日向社会发布招聘公交驾驶员的条件并登记造册,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场站、智能信息化、新能源公交车等采购需求挂网;5月31日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场站(改造)设计工作,完成车辆采购招标等方案的制定; 7月10日完成城乡公交场站建设的许可、建设,并及时跟进工程质量监督、审计、电力保障等工作;7月20日完成对拟聘用公交驾驶员的审核、公示、录用工作,并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场站、智能信息化、新能源公交车等招标工作,明确中标单位;7月30日完成新能源公交车辆订购合同的签订,并完成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及公交场站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组卷报批工作;8月15日完成对招聘驾驶员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工作;9月30日完成新能源公交车入户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县供电公司、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5.应急保障组:负责做好该项目社会维稳工作,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交通秩序,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咨询答复、法律纠纷等工作,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切实履行原经营业户维稳属地责任。5月30日完成对该项目社会维稳报告,全程跟进应急维稳工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信访局、各乡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汤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春银、王永平、刘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固镇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建设计划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 |
1、各股东方完成注册资本金的注入及验资工作。 |
5月20日 |
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2、发布客运车辆退出经营收购的通告,公示客运车辆退出经营收购方案。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司法局 |
||
3、向社会发布招聘公交驾驶员的条件并登记造册。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4、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场站、智能信息化、新能源公交车等采购需求挂网。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二 |
编制完成该项目社会维稳报告 |
5月30日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司法局 |
三 |
1、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场站改造设计等工作。 |
5月31日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完成车辆采购招标方案的制定。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
四 |
完成融资合同的签订,并全程做好融资工作。 |
6月20日 |
县财政局 |
县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五 |
1、完成全县农村班线客运车辆评估工作。 |
6月30日 |
县交通运输局 |
|
2、完成城乡公交临时运价的核定,及时召开运价听证会,确定正式运价。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六 |
完成城乡公交场站建设的许可、建设,并及时跟进工程质量监督、审计、电力保障等工作。 |
7月10日 |
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县供电公司、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七 |
1、完成对拟聘用公交驾驶员的审核、公示、录用工作。 |
7月20日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场站、智能信息化、新能源公交车等招标工作,明确中标单位。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八 |
完成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及公交场站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组卷报批工作。 |
7月30日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完成新能源公交车辆订购等每项合同的签订。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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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1、完成第一批农村班线客运车辆收购工作。 |
8月15日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县信访局、各乡镇政府。 |
2、完成对招聘驾驶员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工作。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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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1、完成全县农村班线客运车辆收购工作,并同时做好车辆收购、注销、处置等工作。 |
9月30日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县信访局、各乡镇政府 |
2、完成新能源公交车入户办理工作。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 |
||
十一 |
项目公司运营 |
10月15日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各乡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