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镇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为加强完善固镇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机制,有效推动各地各单位重点任务和监管责任落实,持续巩固提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专项整治成果,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单位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安徽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蚌埠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固镇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标本兼治。构建政府统筹,部门指导、企业负责、路地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持续改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
第二条 县联席会议是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市联席会议指导下,研究解决影响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的重要问题,指导推动有关地方和单位履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职责。
第三条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县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国网固镇供电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固镇站、南京桥工段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第四条 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跟踪督促会议议定和交办事项的落实。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固镇站、南京桥工段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固镇站、南京桥工段安排专职人员参与集中办公。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参与县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中办公。
第五条 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和明确的各项任务,指导督促本行业系统做好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第二章 单位职责
第六条 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和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二)对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协调督促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各项工作职责。
(三)分析研判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形势,研究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思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协调指导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排查整治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推动解决影响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重要问题。
(五)加强各地各单位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调查研究、督导检查、考评奖评。
(六)完成上一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承担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对上衔接、对外协调和对下指导工作。
(二)牵头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承接市级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交办的任务事项,协调推进我县落实工作。
(三)负责县联席会议组织保障工作,跟踪督促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地落实县联席会议决策部署。
(四)牵头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会议培训、考核评估、调查研究、经验推广、工作约谈、奖惩激励等工作。
(五)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处理涉及跨区域、跨部门的治理事项。
(六)完成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政法委:发挥县委县平安蚌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平安固镇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在职责范围内的铁路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建设管理工作中落实安全有关要求,协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协同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协调指导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电力等能源设施运营和建设施工行为的监管工作。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地方监护铁路道口监督检查,会同县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协同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
县公安局:协调指导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涉及治安的相关事项管理,以及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民用爆破作业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涉及县级事权支出,协调指导各乡镇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涉及本级事权工作经费保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调指导铁路沿线用地秩序管理、非法用地查处、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合法开采行为管理、违法开采行为查处以及对铁路沿线违反城乡规划中心城区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行为的监管工作;协调指导铁路沿线森林防火和两侧一定范围内林地侵限高大树木清理等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与铁路交汇的市政工程建设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推进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组织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协调指导与铁路交汇的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管理、上跨铁路公路桥梁移交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协调指导铁路沿线农业塑料大棚、农用地膜等可能形成漂浮物的安全隐患整治和职责内农村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查处工作。
县水利局:协调指导铁路跨河桥梁上下游一定范围内施工建设、采砂等行为监管整治,铁路沿线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管理,以及铁路沿线一定范围内抽取地下水行为的管理。
县应急局: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对县政府、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协调指导铁路沿线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县城市管理局:协调指导抓好铁路沿线城市和建制镇建制村的环境卫生,依法查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消纳渣土、堆放垃圾行为,指导做好职责内铁路沿线一定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查处工作。推进市政道口“平改立”、上跨铁路市政道路桥梁移交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协调指导铁路沿线一定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县生态环境分局:协调指导铁路沿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
国网固镇供电公司:协调指导跨铁路电力线路防护、影响铁路安全的电力线路迁改等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固镇站、南京桥工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对接铁路沿线政府,协调路地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工作机制,排查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协同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等。依法做好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相关执法工作,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等。加强与沿线乡镇政府工作联系,形成治理合力。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会议制度
(一)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由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县联席会议成员出席、联络员列席,必要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或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为研究分析一段时期内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形势,统筹调度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重要任务落实情况,部署推进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影响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专题会议。根据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议或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由县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集,依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范围。会议内容主要由各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同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固镇站、南京桥工段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出已经申请县级层面协调但难以解决,并急需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汇总报送至县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县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会同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具体办理意见后,提请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三)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或人员参加。
第十条 文件制度
(一)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文件。启用“固镇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印章,主要印发涉及要点方案、制度机制、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全局性重要文件,由县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
(二)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启用“固镇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印章,主要印发涉及工作通知、检查通报、督导检查等方面的日常性事务性文件,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签发。
(三)会议纪要。县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签发。
(四)工作简报。主要刊发重要讲话、各地动态、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调查研究等情况。
第十一条 报告制度
(一)及时报告。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将以下内容及时报告县联席会议或其办公室:
1.县政府领导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往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况。
2.全县境内铁路沿线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
3.其他需要及时报告的事项
(二)按时报告。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将以下内容按要求时限报告县联席会议或其办公室:
1.省市县三级政府,市、县联席会议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方案和县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督办单)的执行落实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定期报告。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将以下内容定期报告县联席会议或其办公室。
1.每年6月5日前和12月5日前,县联府会议各成员单位报送本单位本系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方面半年、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2.每月20日前,沿线乡镇报送本地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方面月度工作开展情况。
3.每月20日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固镇站、南京桥工段报送各地区“双段长”制落实情况及问题隐患库动态更新情况。
第十二条 联络员制度
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承担本系统内外联络、沟通协调;业务办理等工作,及时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 督查督办制度
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于县联席会议各项部署和决定,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会同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需要重点加强推进事项下发《督办单》,明确时限要求和问责措施。
第十四条 考评激励制度
县联席会议每年组织开展全县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作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全县通报,并作为全县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通报约谈制度
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对全县铁路沿级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范围。对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视情况报请县联席会议召集人约谈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第十六条 挂牌督办制度
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路域安全环境突出问题,提请县安委会或县安委办予以挂牌督办。
第十七条 其他制度
经县联席会议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完善其他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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