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固镇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冰对《固镇县驾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15 20:38来源: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请问刘冰局长出台《固镇县驾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刘冰:为规范我县驾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清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升驾驶员培训服务质量,推进我县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考试大纲》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驾培市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二、 请问该方案主要内容

刘冰: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驾培机构不规范经营行为。

1.违规培训。未按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未按规定上传培训信息或伪造培训学时信息,未按规定建立学员和教学车辆档案,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设施从事教学活动,教学过程中将教学车辆交给与教学无关人员驾驶。

2.未落实教练员管理主体责任。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教练员,未按规定聘用教学人员,未按规定建立教练员档案,未按规定报送教练员档案主要信息,未按规定开展教练员岗前培训或者再教育,未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或者公布考核结果,未及时上传教练员再教育等信息,教练员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

3.违规发放结业证书。向未参加培训、未完成培训、未参加结业考核或者结业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未按规定组织学员结业考核或者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

4.侵害学员权益。未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5.未按规定公示。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

(二)严厉打击非法培训行为

1.未在备案教练场地开展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的。

2.超越备案事项范围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3.擅自设立分校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4.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进行备案变更的。

(三)严厉查处占用耕地等非法从事驾驶员培训行为

1.租赁或自有土地用于非法从事驾驶培训的。

2.非法占用耕地从事驾驶培训的。

3.使用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用于驾驶培训的。

三、请问出台该方案的意义

刘冰: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安全文明合格驾驶人为核心,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依法依规注重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驾培市场乱象滋生和蔓延,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驾驶员培训质量,促进我县驾培市场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四、请问该方案有政策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吗?

刘冰:如果对该方案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联系固镇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楠,联系电话:0552-21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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