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度行政处罚公示(三十一)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方编码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 1 | 安徽省东发物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3235914164611 | 周道松 | 皖蚌固交简罚〔2026〕1000234号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 安徽省东发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案(车船号:黄皖CF7355)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整 | 0.100000 | 2026/08/20 | 2099/12/31 | 2027/08/20 |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 113403237284963602 | 340323 | |||
| 2 | 蚌埠市一特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300MA2T9NRK4W | 李思远 | 皖蚌固交罚〔2026〕1000225号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 | 蚌埠市一特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CF5753)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整 | 0.100000 | 2026/08/18 | 2099/12/31 | 2027/08/18 |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 113403237284963602 | 340323 | |||
| 3 | 固镇县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323744875133K | 杨宏亮 | 皖蚌固交罚〔2026〕1000226号 |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货运经营者不得从事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 固镇县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货运经营者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的货运车辆案(车船号:黄皖C67437) |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对货运经营者处三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吊销皖C67437车辆营运证 | 吊销皖C67437车辆营运证 | 2026/08/18 | 2099/12/31 | 2027/08/18 |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 113403237284963602 | 340323 | |||
| 4 | 李冲 | 自然人 | 皖蚌固交罚〔2026〕100022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 李冲铁轮车、履带车和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整 | 0.020000 | 2026/08/17 | 2099/12/31 | 2027/08/17 |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 113403237284963602 | 340323 | |||||
| 5 | 李冲 | 自然人 | 皖蚌固交罚〔2026〕1000224号 | 李冲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损坏、污染公路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其他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 | 罚款壹仟玖佰元整 | 0.190000 | 2026/08/17 | 2099/12/31 | 2027/08/17 |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 113403237284963602 | 340323 | ||||||
| 6 | 闵祥理 | 自然人 | 皖蚌固交罚〔2026〕1000228号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 闵祥理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车辆案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驾驶道路货运车辆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 | 罚款 | 罚款贰佰元整 | 0.020000 | 2026/08/18 | 2099/12/31 | 2027/08/18 |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 113403237284963602 | 340323 | |||||
| 7 | 温县鑫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410825MACYK0G35E | 谢海艳 | 皖蚌固交简罚〔2026〕1000227号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温县鑫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车船号:黄豫H4903超)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整 | 0.100000 | 2026/08/18 | 2099/12/31 | 2027/08/18 |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 113403237284963602 | 340323 | |||
| 8 | 宜春市鑫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60902733934855H | 卢国峰 | 皖蚌固交罚〔2026〕1000232号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运输车辆应当安装、悬挂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 宜春市鑫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安全卡案(车船号:蓝赣CJC698)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的;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整 | 0.100000 | 2026/08/19 | 2099/12/31 | 2027/08/19 |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 113403237284963602 | 34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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