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25年农业特色产业及庭院经济到户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产业扶贫成果,提升产业帮扶工作质量,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办函〔2021〕840号)、《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以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及庭院经济到户帮扶项目为抓手,以促进帮扶对象持续增收为目标,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健全完善联农益农带农机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扶持对象
扶持具备产业发展条件且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实施符合奖补项目清单(附件1)申报条件的农业特色产业、庭院经济项目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
推进分类帮扶,做到因户因人施策,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中的一般农户,以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不再落实产业奖补帮扶政策。
奖补清单中没有的其他符合发展的农业特色产业、庭院经济项目,由乡镇政府报县农业农村局研究通过后,也可组织实施。
三、扶持原则
(一)自主发展原则。脱贫户、监测对象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按照《固镇县脱贫户、监测对象特色产业(庭院经济)奖补项目清单》(附件1)自主选择合适的产业,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农业技术人员共同指导、帮助下实施。
(二)以奖代补原则。为确保过渡期内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激发到户产业帮扶对象内生动力,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三)设定限额原则。对到户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单个项目奖补下限为400元,未达到的不予奖补,每户本年度奖补上限3000元。
四、项目操作程序
坚持“户申请、村级审查初验、乡镇验收审批、县级备案”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户申请。脱贫户、监测对象在实施奖补项目清单(附件1)中的项目时,如实填写申请书(附件2),及时上报村(居)民委员会。
(二)村级审查初验。村(居)民委员会收到脱贫户、监测对象申请书后,及时进行审核,落实全程跟踪服务责任人。在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时,村级组织实地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填写申请审批表(附件3)和花名册(附件4),经会议研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乡镇。
(三)乡镇验收审批。根据县委办《关于取消并停止系统行业内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通知》的要求,取消并停止“脱贫户产业奖补项目县级抽查复核”,乡镇政府负责到户产业(包括庭院经济)奖补项目验收审批工作。乡镇要安排专人审核材料,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全覆盖实地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会议研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审批。
(四)乡镇申请报备。乡镇政府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发放奖补资金,并将审批拟发放产业项目奖补的花名册报送备案。2025年计划安排三个批次,分别于2025年6月、8月、10月份申报,请于当月10—20日集中报送申报材料,本年度奖补申报时间于2025年10月20日截止,逾期如有漏报的,由乡镇负责兑现奖补,必须做到应补尽补。
(五)县级审批发放。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局党委会研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审批。乡镇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编制录入补贴花名册,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将所需奖补资金拨付到有关银行发放到户。
(六)规范公示公告。乡镇、村两级都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等有关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在固定公开栏公开均不少于10天),要做到及时、规范和信息全面,县级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至关重要。各乡镇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分工明确、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体制,继续大力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二)加强技术指导。各乡镇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特派员包保联系到户,加强对实施自种自养(庭院经济)项目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及带动主体的培训指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要将全程跟踪指导产业项目作为精准帮扶的重要内容,确保高质量实施到户产业项目,促进脱贫户、监测对象稳定增收。
(三)加强产销衔接。脱贫户、监测对象奖补项目产业必须要有稳定销路,持续推进“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鼓励支持实行“订单”化生产,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带动主体帮助销售与自行销售相结合,确保特色农产品销得畅、销得好。
(四)加强风险防范。要把产业发展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重要内容,对因自然灾害、病虫害、价格波动、产品滞销、带动断链等出现产业发展困难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帮扶。落实好“防贫保”政策,为产业项目提供风险保障,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五)严肃工作纪律。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产业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各乡镇要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规模验收不实等现象,将依规依法倒查追责。
注: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本方案如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不符,将另行调整。
附件:
1.脱贫户、监测对象特色产业(庭院经济)奖补项目清单
2.到户帮扶项目申请书
3.脱贫户、监测对象特色产业(庭院经济)奖补项目审批表
4.脱贫户、监测对象特色产业(庭院经济)奖补项目申报花
名册
5.乡镇和村级验收意见书
附件1:
固镇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对象特色产业(庭院经济)奖补项目清单
类型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规 模 要 求 |
奖补标准 |
|
种
植
业 |
设施 大棚 |
亩 |
1.0亩以上 |
跨度6米以上钢管大棚 |
2000元/亩 |
其它普通大棚 |
10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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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地 蔬菜 |
亩 |
2.0亩以上(纯收入达600元/亩以上予以奖补) |
4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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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 |
食用菌棚 |
100平方米以上,跨度6米以上钢管大棚 |
1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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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平方米以上,其它普通大棚 |
5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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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棒 |
500棒以上 |
1元/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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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藕等 水生作物 |
亩 |
2.0亩以上(纯收入达600元/亩以上予以奖补) |
4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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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等特色种植 |
亩 |
2.0亩以上(纯收入达600元/亩以上予以奖补) |
400元/亩 |
||
花生 |
亩 |
2.0亩以上 |
2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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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 |
亩 |
2.0亩以上 |
2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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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芋 |
亩 |
2.0亩以上 |
2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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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葵 |
亩 |
2.0亩以上 |
2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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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叶菊 |
亩 |
2.0亩以上 |
2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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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
殖
业 |
肉牛 |
头 |
规范养殖存栏1头以上,体重≥150公斤。 |
2000元/头 |
|
肉羊 |
只 |
规范养殖6只以上,体重≥15公斤 |
200元/只 |
||
能繁母猪 |
头 |
规范养殖1头以上 |
400元/头 |
||
育肥猪 |
头 |
规范养殖10头以上,体重≥30公斤以上。 |
200元/头 |
||
驴 |
头 |
规范养殖2头以上 |
1000元/头 |
||
鹌鹑 |
只 |
规范养殖1000只以上 |
1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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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鸭 |
只 |
规范养殖200只以上,体重≥0.25公斤。 |
10元/只 |
固镇县2025年脱贫户、监测对象特色产业(庭院经济)奖补项目清单(续)
类型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规 模 要 求 |
奖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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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
殖
业 |
鹅 |
只 |
规范养殖200只以上,体重≥ 0.5公斤。 |
20元/只 |
||
鸽子 |
只 |
规范养殖200只以上,体重≥0.5公斤。 |
5元/只 |
|||
肉兔 |
只 |
规范养殖200只以上,体重≥0.5公斤。 |
5元/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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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狗 |
条 |
规范养殖10条以上,体重≥15公斤 |
200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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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常规 水产品 |
亩 |
1亩以上。 |
5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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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名特优水产品 |
亩 |
1亩以上。 |
1000元/亩 |
|||
网箱养殖 |
平方米 |
20平方米以上。 |
20元/平方米 |
|||
养殖 其它品种 |
人 |
养殖人均年纯收入1000元以上。 |
1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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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业 |
经果林 |
亩 |
合理密植 |
地径2cm以上。 |
3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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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材林 |
亩 |
地径3cm以上。 |
2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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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苗木 |
亩 |
地径1cm以上。 |
5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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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作坊 |
户 |
小磨麻油、豆制品加工、豆芽、 扎扫帚等,年纯收入不低于5000元。 |
1000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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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主体务工 |
人 |
在县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有营业执照),签订规范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实际务工不低于三个月,且务工年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以务工者本人的工资银行流水为准)。 |
200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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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经济 项目 |
1.果树:要求合理密植、米径3cm以上,奖补标准15元/棵。 对此前年度已申报庭院经济项目奖补的,本年度奖补规模应扣除已奖补的规模。 2.蔬菜:奖补标准1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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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对2017年以来已实施的净增量奖补项目,本年度认定奖补规模应为扣除此前已奖补的规模。 净增量奖补项目包括:设施大棚、林业(果树)、水产养殖、牛、羊、能繁母猪、鸽子、肉兔、肉狗、家庭作坊等项目,其中:以前年度已奖补的设施大棚,本年度种植奖补清单中的作物,按对应的露地作物奖补标准进行奖补。 2.特色种养项目必须是自种自养达标项目,且要有稳定销路或实行“订单”化生产。 |
附件2:
2025年脱贫户、监测对象农业特色产业(庭院经济)
到户帮扶项目申请书
村(居)委会:
本人 ,已了解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庭院经济)帮扶项目奖补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于2025年 至 月发展产业奖补(庭院经济)项目: ,建设规模: ,申请奖补规模 ,现申请立项按我县有关政策进行奖补。
本人承诺:保证认真实施该项目,积极配合各级开展项目验收核查,对申报材料和各级核查提供的产业现场以及问询回答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净增量奖补项目2025年前已奖补情况
年 度 |
奖补规模 |
奖补资金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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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农业特色产业项目统计2017—2024年,庭院经济项目统计2023—2024年。
申请人(签名或按手印):
2025年 月 日
附件3:
2025年 乡(镇)脱贫户、监测对象特色产业
(庭院经济)奖补项目审批表
村(居)名: 申报时间:2025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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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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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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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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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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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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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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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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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申
请 |
本次申报产业奖补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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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申 请 奖补规模 |
奖补标准 |
申请奖补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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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的净增量奖补项目 此前年度已奖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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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带动主体或稳定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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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指导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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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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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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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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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监测对象签名(或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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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 验收审核意见 |
经组织实地验收、会议研究,并按政策要求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对该户实施的 产业项目(庭院经济项目)发放奖补资金(大写) 元(¥ 元)。 村级主要负责人: 村级专干: (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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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验收 审批意见 |
经组织实地验收复核、党委会研究同意、按政策要求公示期满无异议,审批同意村级奖补意见。 乡镇分管负责人: 验收组成员: 盖章(乡镇政府): 年 月 日 |
附件4:
2025年 月 乡(镇)脱贫户、监测对象特色产业(庭院经济)奖补项目申报花名册
乡镇(盖章): 申报时间: 2025年 月 日
序号 |
户 主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 人口 |
耕地 (亩) |
银行打卡信息 |
项目 名称 |
是否是已奖补 “净增量”项目 |
建设规模 (亩、头、只) |
奖补规模 (亩、头、只) |
奖补标准 (元) |
奖补资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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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一卡通”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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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主要负责人: 乡镇分管负责人: 业务负责人:
附件5:
2025年脱贫户、监测对象农业特色产业(庭院经济)
奖补项目验收意见书
村(居)委会(盖章):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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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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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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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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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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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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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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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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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产业奖补(庭院经济)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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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奖补规模 |
奖补标准 |
申 请 奖补资金 (元) |
生产经营 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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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的净增量奖补项目2017年以来已奖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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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过程需要具体说明的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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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 验收 意见 |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
验收组组长:
验收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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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验收 意见 |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
验收组组长:
验收组成员: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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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签名或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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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验收意见书乡(镇)留存原件,村级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