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22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固卫健〔2022〕8号
固镇县2022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计生办、卫生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卫健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目标人群 全县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全县范围内的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三孩的夫妇(含流动人口)。为提高生育质量及一年妊娠率,保障母婴安全,要求女方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年度目标 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目标人群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增强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参检人群的一年妊娠率达到40%或以上水平;全面完成省卫健委下达的目标人群任务数,并保持此项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三)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服务(附件1)。具体服务内容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四)服务机构 2022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技术服务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妇计中心)和乡镇计生办、卫生院共同承担。目标人群摸底、动员组织参检由乡镇计生办负责;乡镇所属各村(居)委会已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乡镇计生办积极参与到目标人群摸排,并组织动员目标人群参检。孕优系统录入及家庭档案填写、送达告知书及后期孕情跟踪由乡镇卫生院负责。
(五)工作原则
1、免费服务原则 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现居住地结算,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2、知情自愿原则 科学指导群众在充分知情基础上,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保密原则 注重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特别是对高风险人群的各信息严格保密,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经费结算标准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承担,结算标准为240元/每对夫妇,所需资金由县卫健委年终统一据实按例结算,按照服务项目的不同,2022年每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乡镇结算为190元,乡镇卫生院应将此专项经费切实用于开展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B超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追踪随访、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合理列支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经费,支取方式可与乡镇计生办统筹安排。
二、服务流程
为方便群众参检,我县2022年继续采取县乡共同服务模式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项目。具体服务流程如下:
(一)村专干(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或村医):村专干或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负责摸底登记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入户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动员并协助符合条件且志愿参加检查的夫妇到乡镇卫生院接受检查。村医协助乡镇卫生院送达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收集报告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协助乡镇卫生院完成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工作。
(二)乡镇计生办:指定专人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对参检对象进行条件审核,筛选出符合目标人群的名单;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辖区乡镇卫生院接受免费健康检查。
(三)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要求,为自愿参加检查的服务对象开展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基本信息和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血、尿、白带检查以及淋球菌、沙眼衣原体感染、病毒筛查4项等)检查和B超检查;将甲状腺功能(TSH)检测标本送至县妇计中心临床实验室进行TSH检查;规范填写《家庭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各系统;对一般人群给予优生咨询指导,配合县妇计中心送达高风险人群检查结果及《告知书》;完成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家庭档案》至县妇计中心档案室存档。
(四)县妇计中心:开展健康教育;承担甲状腺功能(TSH)实验室检测;负责全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收集并审核各乡镇卫生院上交的《家庭档案》;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并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高风险人群《告知书》直接送交受检本人签收,对结果异常的高风险人群,告知高风险夫妇评估结果,进行面对面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指导乡镇卫生院按时完成早孕及妊娠结局指导和追踪随访等任务。
(五)县卫健委:负责制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县专项工作启动会;成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领导小组和风险评估专家指导组,组织开展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了解组织管理、执行进度、质量控制等项目实施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1月17日-1月20日) 县卫健委召开全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启动会议;县妇计中心对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负责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组织乡镇计生办、村专干对目标人群进行强化宣传;各乡镇卫生院做好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人员分工与职责;各乡镇计生办对本辖区目标人群调查摸底,确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分类登记造册。
(二)实施推进阶段(1月22日-9月30日) 各乡镇卫生院和县妇计中心严格按照《固镇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流程》(见附3)开展规范服务,按时完成本乡镇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指导数。县妇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受检人员实施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人群进行咨询指导和转诊服务,及时追踪随访,开展现场指导和质量控制,并适时组织开展全县项目实施督查督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2月20日) 县卫健委对各乡镇和县妇计中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撰写质量评估报告,找出工作差距,及时修正方案和采取相应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妇计中心、乡镇计生办、乡镇卫生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依照部门职责,准确把握要求,加强配合,求真务实,确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制度,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建立检查资料的保管、统计、上报等相关制度,防止资料损毁、丢失,按时上报各项统计数据。
(三)严格技术质量管理 县妇计中心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技术流程中的质量管理,包括对乡镇卫生院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孕优参检人群的年龄构成比和一年妊娠率,确保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质量。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的各服务机构要定期向县卫健委汇总报送检查人数、检测项目以及开展的相关工作等情况。
(四)加强经费管理 孕优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县卫健委不定时组织督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外,还将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加强监督考核 各乡镇计生办、村专干对目标人群要认真摸底审核,大力动员参检,做好人力物力等保障。乡镇卫生院要严格遵循服务规范,认真开展各项检查服务。县卫健委将定期组织对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服务质量、工作进度、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全县卫生、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弄虚作假或者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将实行严格问责,确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顺利推进。
(六)加强疫情防控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单位必须切实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加强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登记、报告等工作,做好病例排查,及时识别可疑病例,认真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附件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内容
附件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内容示意图
附件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流程
附件4:2022年孕优项目目标人群指导数
附件5: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风险评估指导组
2022年1月10日
附件3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流程
附件4
2022年孕优项目目标人群指导数
序号 |
乡镇名称 |
目标人群任务指导数(对) |
1 |
城关镇 |
520 |
2 |
王庄镇 |
165 |
3 |
新马桥镇 |
275 |
4 |
连城镇 |
240 |
5 |
杨庙乡 |
355 |
6 |
湖沟镇 |
290 |
7 |
任桥镇 |
290 |
8 |
仲兴乡 |
270 |
9 |
石湖乡 |
155 |
10 |
濠城镇 |
160 |
11 |
刘集镇 |
300 |
总计 |
固镇县 |
3020 |
附件5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工作风险评估指导组
组 长:张 强(县卫健委党委委员)
副组长:李 玉(县卫健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股长)
姜灯平(县妇计中心负责人)
成 员:徐志友(县妇计中心医技科主任、主治医师)
徐成英(县妇计中心计妇科主任、主治医师)
王皓月(县妇计中心儿童保健部主任、主治医师)
单梅梅(县妇计中心项目部副主任、主治医师)
倪天舒(县妇计中心检验室主任)
杨 平(县妇计中心主治医师)
陈 贺(县妇计中心主治医师)
风险评估指导组下设办公室,李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