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简介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蚌办〔2024〕17号)和《中共固镇县委、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固发〔2024〕3号)规定,成立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固办〔2024〕30号),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委)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卫生健康委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领导全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的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四)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规划指导全县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
(六)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七)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八)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落实并组织实施各级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十)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疾病应急救治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二)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三)负责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十五)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政策。
(十六)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开展中医药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我县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县卫生健康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与营商环境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保密、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等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协助委领导协调、督促各股室业务 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交流和机关及委属单位外事管理有关具体工 作,落实上级下达的援外援疆援藏工作任务。承担行政审批服务 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相关工作, 推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负责机关效能和机关及委属单位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负责人:陈曦(负责人)
联系电话:0552-21220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二)人事股(人才工作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机关和委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工奖惩、人事档案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政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并指导委相关股室落实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和“两微一端” 等宣传媒体的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县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推动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党的建设责任落实。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及委属单位党群和纪检工作。
负责人:杨兵(股长)
联系电话:0552-212201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规划信息与财务股。承担健康固镇战略协调推进工作,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 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推进重点卫生健康项目的落实,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负责人:孟晋(党委委员、股长)
联系电话:0552-212209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四)体制改革股(中医药发展服务管理股)。承担全县深 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全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医改工作任务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政策、标准,拟订本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以及中西医结合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查办中医医疗违法案件。指导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中医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传染病和突发事件中医药应急工作。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参与中医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全县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 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协调等相关具体工作。
负责人:李玉(股长)
联系电话:0552-212201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民生工程办公室)。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 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 本药物目录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 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医学科学研究、卫生健 康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研项目申报、医学科技成果鉴定、科研 基地建设,指导卫生健康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普及应用。承担实验 室生物安全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导学会、协会工作。负责落实健康脱贫工作。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负责人:李玉(股长)
联系电话:0552-212201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 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推动落实生育政策,建立 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 扶助、特别扶助、长效节育、保障优待、救助帮扶等奖励优惠政策。
负责人:朱琳洁(股长)
联系电话:0552-212201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艾滋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 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负责人:王卫(股长)
联系电话:0552-212201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八)卫生应急办公室(职业健康股)。组织协调全县传染病疫情应对、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 展演练,承担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 分配意见,指导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 援工作。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疾病防控管理有关政策规范并监督 实施。拟订全县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 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人:王卫(股长)
联系电话:0552-212201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九)综合监督股(政策法规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 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等违法行为,查办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 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行为。组织拟订卫生健康有关的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综合治理、提案建议办理、来信来访、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落实并组织实施各级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负责人:严吾语(负责人)
联系电话:0552-212208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县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直属行政机构,股级,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年度计划及目标责任管理,并组织协调实施。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村和卫生先进单位的活动。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指导并监督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
负责人:桑婷婷(股长)
联系电话:0552-212201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领导分工
(一)田颖(党委书记、主任):主持县卫生健康委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552-2122001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二)张强(党委委员):协助县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52-2122002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三)孟飞祥(党委委员、副主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协助县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52-2122006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四)贺亮(党委委员、副主任):协助县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52-2122007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五)孟晋(党委委员、规财股股长):协助县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52-2122091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六)周慧(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552-6028028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七)宋伟(党委委员、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负责固镇县人民医院党委工作
联系电话:0552-6015959
办公地址:固镇县谷阳镇朝阳路与立新北路交叉口固镇县人民医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固镇县谷阳镇投资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552-2122009
邮 编:2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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