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审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6-07-07 09:56 来源: 固镇县审计局 浏览量: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二条“审计机关根据经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规定,并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确认核实,县审计局不存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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