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环保局部门概况

发布时间:2020-01-28 10:12  来源: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辖区内的重点县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规划、计划;依照法律、法规或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三)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露天焚烧秸秆、城市扬尘和燃油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实施监督检查。

(四)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等环境保护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解决本县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地县、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辖区内大家环境纠纷;管理全县环境监理、排污费征收工作。

(六)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按国家规定审定辖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负责对本局审批的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组织“三同时”审查与验收;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七)监督执行国家和安徽省颁布的淮河流域管理条例及各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标准;负责组织和管理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组织编报本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质量公报。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法律法规知识。

(九)组织实施全县环境技术示范工程;管理与指导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单位

2

固镇县环境监察大队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3

固镇县环境监测站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

(一)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紧盯上级目标任务,以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切实抓好我县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强化各乡镇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照新修改的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现实秋季秸秆禁烧“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二)积极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设置并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配合做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的检测、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继续强化行政审批工作。积极跟踪建设项目动态,提前介入,加强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着重做好全县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工作,促进环评手续快办快批。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工作,对照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源。

(四)认真开展环保各项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安排部署,开展各项专项工作。一是加强对涉及危废、化工等重点企业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现场检查及巡查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三是结合污染源在线监控“三个全覆盖”工作,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确保重点企业应联尽联。继续配合省厅第三方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巡检工作。四是继续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要求新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防治污染措施,同步开展自证工作。五是持续加大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的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的后督查力度,加强司法联动。六是按照《蚌埠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七是做好危险废物管理、申报和考核工作。开展辖区内相关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危废申报登记数据审核,执行危废初审制,加强现场监督核查。八是继续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

(五)积极做好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省督查交办的各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中央、省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大气督查交办的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避免出现反弹现象。

(六)继续做好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认真做好信访登记、报批、立案、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问题,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七)充分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污染源监测。根据市局下发的名单,对废水、废气重点污染源进行监测。二是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按季度对固镇县自来水厂取水口、固镇县经开区自来水厂取水口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按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环境空气监测、万人千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日处理能力20万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监测。四是跨界地表水联合监测:联合灵璧县站、五河县站、怀远县站,对沱河、怀洪新河等地表水按月开展联合监测
   (八)进一步强化环评服务工作,促进全县经济发展

积极跟踪建设项目动态,提前介入,加强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着重做好全县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工作,促进环评手续快办快批。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工作,对照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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