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张朝鲁解读《固镇县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29 11:40来源: 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问:《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主要是压实责任链条,完善运行模式,优化监督流程,形成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处理问题、反馈问题闭环,切实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问:《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完善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组织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立县、乡镇(园区)、村(居)三级环境监督长,由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环境监督员,以816个“一组一会”为单位;设立行业环境监督长,由分管该行业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担任;设立环境监督长制度建设中心(办公室),由5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弱明确各级环境监督长、环境监督员职责任务,实施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环境监督长办公室职责任务,负责落实环境监督长确定的事项,拟定本级环境监督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闭环机制,做到问题随时发现、随时交办、随时处置,确保整改无死角、不反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建立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任务、定奖惩的“六定”责任体系;与河(湖)长、林长制建立联动共管机制和考核机制,形成生态环境监管“一张网”;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排查)、交办(上报)、整改(查处)、督查(调度)、验收(销号)的基础工作闭环机制;建立实施基础台账、责任清单、整改方案、对比照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领导审阅等基本完善的成果审核台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联席会议制度,县监督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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