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县生态环境分局任振保副局长关于印发《固镇县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5 16:33来源: 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问、制定责任清单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根据《安徽省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蚌埠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修订》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环委办起草了《固镇县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问、制定责任清单总体意义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问、制定责任清单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固镇县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根据《蚌埠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责任清单》共分五大类42家责任主体,将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清单方式进行全面固化,基本做到了生态环境保护有责部门全覆盖,有效避免了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模糊等现象,确保履责有依据、监督有抓手、追责有方向的工作格局,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能够更好地落地落实,切实压实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

问、清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固镇县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共分五个部分:

一是县委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监督责任;

二是县人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

三是县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是驻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五是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责任。

问、责任清单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追责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问、责任清单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固镇县县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采取条目式结构,分别明确了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有关部门、县政府有关部门、县法院和检察院责任,以及工作要求等作出规定。


解读单位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解读人:任振保   

咨询电话:0552-607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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