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关于印发《固镇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
规划》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固镇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和各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2月28日
固镇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2021-2025年)
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五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划计划以及《蚌埠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固镇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编制立足固镇的特色和基础,全面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充分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教训,摸清全县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的总体工作方针,明确全县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指导全县“十四五”期间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目 录
附表一 固镇县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基本情况
1、现状与形势
1.1区域概况
1.1.1自然环境概况
1.1.1.1地理位置
固镇县位于安徽省淮北平原的东南部,地处北纬33°00′10″至33°30′10″,东经117°2′42″至117°35′57″之间,南与蚌埠市淮上区曹老集镇相邻,北隔沱河与灵璧县相交,东与五河县接壤,西南与怀远县毗连,西北与宿州市埇桥区为邻。
全县土地总面积1363km2,全县地势平坦低洼,自西北向东南坡降,地面高程15.0~22.0m,按地形和土质大体分为湖地、岗坡地、湾地和河道占地四种类型。全县耕地面积105.4万亩。北淝河、澥河、浍河、怀洪新河、沱河两岸的岗坡地和湾地有20.4万亩,约占全县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一,属近代黄泛冲积土。其它占耕地五分之四的85万亩湖地,一般地面高程在18.5~22.0m,地面坡降约万分之一。
固镇县区位分析图见附图一,固镇县行政区划图见附图二。
1.1.1.2气候气象
固镇县地处亚热带和暖温带过渡区,具有淮北气候的一般特点:冬春干旱少雨,夏秋炎热多雨。多年平均(1956年~2007年)年降水量为871.7mm,最大年雨量为2003年的1518.5mm,最小年雨量为1978年的476.5mm,多年平均干旱指数为1.184,地区气候略偏于干旱,平均无霜期为215天,日照2170小时;由于季风明显和气候呈过渡型特征,因而天气多变,常有洪涝灾害发生;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平均风速3.7m/s。降水年内分配不均,春季3~5月份平均降雨量169.98mm,占全年降雨量的19.5%;夏季6~8月份平均高达473.33mm,占全年降雨量的54.3%;秋季9~11月份平均降雨量159.52mm,占18.3%;冬季12~2月份,平均降雨量68.86mm,占7.9%。这种季节降雨的差异很容易形成“夏洪秋涝冬春旱”的状况。
1.1.1.3 水文水系
固镇县地表水系较发育,区内河流属淮河洪泽湖水系,自北向南依次分布有沱河、浍河、澥河、怀洪新河四条过境河,河道总长153km。80年代以来,人工(机械)先后开挖大中沟82条,总长627km。
1)沱河
沱河,古代又称洨水,是淮河的一条主要支流,发源于河南省商丘市李堤口西,流经虞城、夏邑、永城至王庄入安徽,经濉溪、宿州、宿县、固镇至五河县西南入淮河,全长275.13km。
1966年开挖新汴河时将宿州市埇桥七岭子以上沱河上游3936km2的流域面积截入新汴河。截流后,七岭子以上称为沱河上段,七岭子以下称为沱河下段。沱河下段纳新汴河以北206km2来水经沱河地下涵与濉溪县戚家沟来水交汇于宿东闸上,流经埇桥、灵壁、固镇、五河、泗县于樊集入沱湖。现沱河下段,流域面积1115km2,长112.7km。蚌埠市沱河流域涉及固镇、五河两县七个乡镇,境内河道长66.95km,流域面积224.7km2。固镇县境内全长42km,流域面积109.7km2,濠城闸上20年一遇设计防洪水位18.5m,流量570m3/s,5年一遇设计除涝水位17.52m。
2)浍河
浍河是淮北地区主要的跨省排水河道,原属漴潼河水系,怀洪新河开挖后属怀洪新河水系。浍河干流上游豫境称为东沙河,发源于河南省商丘县关庄集,流经夏邑,在永城市张瓦店进入我省濉溪县境,经临涣、南坪、祁县、固镇,于九湾汇入怀洪新河香涧湖。浍河干流全长213km,我省境内河线长为153km,其中固镇县境河线长为56.72km。九湾以上流域面积4850km2,其中我省境内为2930km2,流域面积619.1km2,固镇闸上20年一遇设计防洪水位19.02m,流量1540m3/s,5年一遇设计除涝水位17.37m。
3)澥河
澥河位于北淝河与浍河之间,源于淮北市濉溪县白沙乡潘庄,流经濉溪县、宿州市、怀远县和固镇县。在怀洪新河没有开挖之前,澥河至九湾入香涧湖,为漴潼河水系二级支流,全长98km,总流域面积2596km2。怀洪新河开挖后,澥河于老胡洼闸泄入怀洪新河,成为怀洪新河的一级支流,全长80km,流域面积为2427km2,其中本干757km2,北淝河中游刘桥闸上1470km2,新淝河刘桥闸至老胡洼闸区间200km2。固镇县境内左岸23km,右岸11km,流域面积173.8km2,老胡洼闸上20年一遇设计防洪水位18.16m,流量516m3/s,5年一遇设计除涝水位16.78m。
4)怀洪新河
怀洪新河起点在涡河口以上6.7km的何巷,出口为洪泽湖溧河洼,全长125.0km。主要任务是分泄淮河中游洪水,并可扩大漴潼河水系的排水出路。怀洪新河本干河道是按3年一遇除涝标准开挖,按淮河分洪流量2000m3/s碰40年一遇内水进行防洪治理。大部分河段是利用老河道扩建和现有湖泊洼地整治而成,其河道自上而下由符怀新河、澥河洼、香涧湖、香沱引河、沱湖、新开沱湖、漴潼河、南峰山、窑河及双沟引河等河段组成,同时还利用了现有的新浍河、北峰山和下草湾等河段。
固镇县境内全长31.71km,流域面积402.3km2,共分为3段,分别为符怀新河段、澥河洼段、香涧湖段。符怀新河段:新胡洼闸上设计(分洪2000m3/s)防洪水位20.07m,流量2000m3/s,设计3年一遇除涝水位17.07m,流量480m3/s。澥河洼段:防洪水位(分洪2000m3/s)19.87~19.15m,流量2490m3/s,设计3年一遇除涝水位17.02~16.73m,流量610m3/s。香涧湖段:防洪水位(分洪2000m3/s)19.15~18.37m,流量3700m3/s,设计3年一遇除涝水位16.73~15.52m,流量610m3/s。
5)北淝河下游
北淝河下游流域位于涡河口以下至沫河口的沿淮淮北地区,西起怀洪新河符怀新河段右堤,东至沫河口镇仇冲坝,南起淮北大堤,北达怀洪新河澥河洼、香涧湖段分水岭,流域面积505km2、耕地44.12万亩、总人口31万人,涉及怀远、固镇、五河三县及蚌埠市淮上区,共10个乡镇。流域内地势低洼,整个地形南北高,中间洼,东西向坡降缓,中部圩区一般高程为15.50~17.50m,最低的圩外地面高程14.00~15.50m,最高的南部沿淮和北部分水岭地面高程也仅19.00~19.50m。据统计,地面低于17.50m高程的面积198km2(其中圩外面积55km2),约占流域总面积的40%。北淝河下游干流河道西起尹口闸,东至沫河口闸(又称北淝闸),全长39.4km,其涝水出路主要通过沫河口闸向淮河抢排和通过隔子沟、固镇大洪沟、五河大洪沟三条退水大沟向怀洪新河相机退水,此外,还能通过怀洪新河符怀新河段的尹口闸、汤吴沟、淝浍涵向怀洪新河抢排。
6)张家湖
张家湖流域位于固镇县东部,五河县西部,汇集通浍河、大黄沟、团结沟、官路沟、蔡家沟及董庙沟等6条大沟来水于下游洼地,经张家湖排涝闸入怀洪新河,流域面积175km2,流经固镇、五河四个乡镇,29个行政村,89个自然庄,13718户,人口5.49万,耕地面积10.37万亩。流域内地势基本平坦,属典型的河间平原,地面高程在20.00~15.50m之间。张家湖洼地位于张家湖两岸,高程低于18.50m的土地面积有30km2。受怀洪新河高水位顶托,涝灾频繁。
1.1.1.4 地质地貌
固镇县由于受黄河泛滥的影响,形成潮土类型。河间平原受黄水浸淹较重,PH值由6.5左右上升到7.5左右;沿河缓坡地带地势相对较高,受黄泛浸蚀较弱,PH值变化微弱,仍在6.7~7.5之间,保持着棕壤的特点。
固镇县海拔高度为22.5~16.0米,地势以1/10000的自然坡降度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因受河水浸蚀的影响,境内形成一种河口较低河岸较高、河间微凸的地形。全县1450平方千米的土地可分为湖地、湾地和岗坡地3种类型。
1.1.1.5 土壤类型
固镇县土壤的成土母质,主要是黄土性古河流沉积物,其次为黄泛沉积物,黄土性古河流沉积物起初富含碳酸钙,在漫长的成土过程中,碳酸钙被淋到底层。这种沉积物分选作用很不明显,多为重壤。黄泛沉积物则是黄河夺淮后因黄水泛滥而沉积的。这种沉积物分选作用强,沿河按紧沙慢淤的规律分布,碳酸钙含量在10%以上。固镇县土壤有四类:砂礓黑土占75.6%,棕壤土占18.9%,潮土占4.5%,水稻土占1.0%,详见图1.1.1-1。总体而言,固镇县土壤瘠薄,质地粘重,适耕期较短。
图1.1.1-1 固镇县土壤类型比例图
1.1.2 社会经济概况
1.1.2.1行政区划
固镇县总面积约1363平方千米,现辖11个乡镇、228个村(居)委会,拥有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根据《固镇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末全县户籍人口66.38万人,比上年减少0.02万人;其中男性34.65万人,占总人口的52.2%,女性31.73万人,占总人口的47.8%。常住人口50.2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
1.1.2.2经济状况
2021年,固镇县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295.9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1.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5.40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95.09亿元,下降15.0%,其中工业增加值86.68亿元,下降16.5%;第三产业增加值115.44亿元,增长8.9%。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6.4:40.2:33.4调整为28.9:32.1:39.0。按照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59008元。
1.1.2.3产业结构
2021年,固镇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203户,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27.9%,其中,股份制企业下降29.5%,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下降9.7%,其他企业下降44.4%。
全县主要工业行业增加值有增有降,其中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2.0%,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7.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8.0%,造纸和纸制品业增长0.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35.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34.4%,农副食品加工业下降23.4%,医药制造业下降4.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下降52.6%,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下降40.5%。
1.1.2.4园区发展状况
固镇县共有1个省级以上开发区,2012年4月经安徽省政府2012年4月批复为省级开发区。园区位于淮河北岸,与蚌埠市淮上区接壤,规划面积45.6平方公里。2018年7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将其整体并入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加挂"蚌埠铜陵(固镇)现代产业园"牌子,保留"蚌埠台湾产业园"牌子。
园区具体情况见表1.1.2-1。
表1.1.2-1 固镇县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情况汇总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级别 |
产业定位 |
1 |
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 |
固镇县 |
省级 |
重点发展生物基材料、机械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 |
1.2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环境现状调查
1.2.1土壤环境现状调查
1.2.1.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固镇县于2018年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20年完成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根据划分结果表明,固镇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涉及耕地面积共1403768亩。其中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共1403528亩,占行政县内全部耕地面积比例为99.98%;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共211亩,占行政县域内全部耕地面积比例为0.02%;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共29亩,占行政县域内全部耕地面积比例为0.002%。
表1.2.1-1 固镇县不同类别耕地面积统计
类别 |
面积(亩) |
占行政区内全部耕地面积比例 |
优先保护类Ⅰ |
1403528 |
99.98% |
安全利用类Ⅱ |
211 |
0.02% |
严格管控类Ⅲ |
29 |
0.002% |
总计 |
1403768 |
100% |
图1.2.1-1 固镇县耕地质量类别划分面积
1.2.1.2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状况
截止至2021年底,固镇县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中共录入疑似污染地块1个,污染地块1个。其中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存在污染,已列入《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蚌埠市固特化工有限公司遗留场地已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录。2022年8月底,已完成固特化工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已取得市生态环境局及市自然资源局批复,且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场地进行验收,目前场地已实行封闭管理。
表1.2.1-1 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情况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址 |
是否已完成污染状况调查 |
是否为超标地块 |
备注 |
1 |
蚌埠市固特化工有限公司 |
刘集镇谷堆湖 |
■已完成 □正在开展中 □未开展 |
否 |
/ |
2 |
固镇县谷阳镇西圩村 |
■已完成 □正在开展中 □未开展 |
是 |
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
1.2.1.3 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状况
截止至2021年底,固镇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共5家,根据企业土壤自行监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二类用地筛选值,具体如表1.2.1-2所示。
表1.2.1-2 固镇县重点监管单位土壤自行监测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辖区 |
企业名称 |
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时间 |
土壤自行监测情况 |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土壤 |
土壤 |
土壤 |
||||
1 |
固镇县 |
固镇县谷阳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2019年3月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2 |
固镇县 |
安徽泰格维生素实业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3 |
固镇县 |
蚌埠市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自2022年5月份建成投入运营) |
2020年4月 |
/ |
/ |
未超标 |
4 |
固镇县 |
安徽三星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8月 |
/ |
未超标 |
未超标 |
5 |
固镇县 |
禾宸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 |
/ |
未超标 |
未超标 |
1.2.1.4 土壤国控点位建设情况
固镇县境内土壤国控监测点位共12个,其中6个风险点,5个网格点,1个背景点。
固镇县土壤国控点位布设图详见附图四。
1.2.2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
1.2.2.1 地下水水质调查
2015至2021年固镇县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均为2个,编号为(3018B、3022B),其中3018B为省级监测井,另外3022B为国家级监测井。
同时,根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安徽省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核意见》(地下水[2015]15号)等相关要求,固镇县地下水监测站点于2017年底全部建成,共有10个地下监测点,均具有地下水质监测能力,具体见表1.2.2-1。
根据调查,固镇县浅层地下水的问题主要有高氟水、苦咸水和受污染的浅层地下水。浅层地下水含氟区域分布较广,占总面积的70%,主要分布在任桥、湖沟等9个乡镇。苦咸水中溶解性总固体的含量为1100~2550mg/L。中深层承压水水资源丰富,水质较好。根据水质监测资料,固镇县的中深层地下水水质普遍较好,属Ⅱ~Ⅲ类水。
表1.2.2-1 固镇县地下水监测站点信息表
序号 |
站名 |
监测井级别 |
地理位置 |
东经(°) |
北纬(°) |
水文地质单元名称 |
含水层类型 |
地下水力类型 |
1 |
3018B |
省级 |
蚌埠市固镇县刘集镇丁黄村地震台内 |
117.281600 |
33.154700 |
淮北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2 |
3022B |
国家级 |
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钱湖村 |
117.203074 |
33.074513 |
淮北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3 |
城关 |
县级 |
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黄店村小瓦房组周华庭家 |
117.3424 |
33.3056 |
黄淮海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4 |
濠城 |
县级 |
蚌埠市固镇县濠城镇濠城村张公运家 |
117.5487 |
33.3136 |
黄淮海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5 |
湖沟 |
县级 |
蚌埠市固镇县湖沟镇瓦町村街西生产队夏学礼家 |
117.1179 |
33.2879 |
黄淮海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6 |
西刘集 |
县级 |
蚌埠市固镇县西刘集镇南邹村邹明棠家 |
117.4649 |
33.2746 |
黄淮海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7 |
五道沟 |
县级 |
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水利部淮委五道沟水文水资源试验站 |
117.3401 |
33.1559 |
黄淮海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8 |
磨盘张 |
县级 |
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磨盘张村王宗道家院前 |
117.3664 |
33.1067 |
黄淮海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9 |
安圩 |
县级 |
蚌埠市固镇县杨庙镇安圩村安广照老宅院后 |
117.2363 |
33.2477 |
黄淮海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10 |
曹徐 |
县级 |
蚌埠市固镇县杨庙镇曹徐村东薛组毕善球家院前 |
117.29 |
33.2834 |
黄淮海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11 |
丁后郢 |
县级 |
蚌埠市固镇县仲兴镇丁后郢村丁永棠家 |
117.3376 |
33.4574 |
黄淮海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12 |
棠棣 |
县级 |
蚌埠市固镇县仲兴镇棠棣村冯庄组孟凡良家 |
117.2885 |
33.3941 |
黄淮海平原 |
孔隙水 |
承压水 |
1.2.2.2 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环境状况
截止至2021年底,固镇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共5家,根据企业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标准,具体如表1.2.1-2所示2019年至2021年企业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具体如表1.2.2-2所示。
表1.2.1-2 固镇县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自行监测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辖区 |
企业名称 |
地下水自行监测情况 |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地下水 |
地下水 |
地下水 |
|||
1 |
固镇县 |
固镇县谷阳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2 |
固镇县 |
安徽泰格维生素实业有限公司 |
未超标 |
未超标 |
未超标 |
3 |
固镇县 |
蚌埠市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自2022年5月份建成投入运营) |
/ |
/ |
未超标 |
4 |
固镇县 |
安徽三星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
/ |
未超标 |
未超标 |
5 |
固镇县 |
禾宸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 |
未超标 |
未超标 |
1.2.2.3 地下水系统分区情况
蚌埠市淮河以北为地下水开发区,其中深层地下水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浅层地下水为分散式开发利用区;淮河以南为地下水保护区,其中基岩裂隙水及浅层地下水均为地下水源涵养区。
固镇县位于淮河以北,为地下水开发区,其中深层地下水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浅层地下水为分散式开发利用区。
1.2.2.4 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情况
固镇县共有12个地下监测点,其中1个省级监测井,1个国家级监测井,10个县级监测井,均具有水质监测能力,监测井包括浅层地下水、中深层地下水、基岩裂隙水三种监测井。
1.2.3 农业农村环境现状调查
1.2.3.1 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与保护区划定
2020年,全县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饮用水源地信息摸底排查共18处,均已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已全部按要求设计。具体详见附表一。
2020年,根据全县“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情况,自第一季度开始,对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全覆盖监测,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监测频率为每季度1次,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监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的基本项目(39项)。同时,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1次水源地到用户水龙头全过程水质监测结果,每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1.2.3.2 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状况
“十三五”期间,固镇县共有11个乡镇政府驻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全部建有集中(纳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2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9个乡镇政府驻地单独建设有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
2020年底,15个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所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由专人定期维护。15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单详见附表四。
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获得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单位表彰。作为蚌埠市唯一的全省14个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共完成10个镇(乡)政府驻地建成区、69个省级中心村和33个市中心村35个县级中心村的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5%,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95%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
1.2.3.3 农村黑臭水体状况
固镇县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排校核,目前存量共计15条,建立镇(乡)农村黑臭汇水水体清单。具体清单见附表三。
1.2.3.4 农村面源污染状况
(1)农药化肥使用情况
2020年全县化肥施用量(折纯)6.55万吨,下降2.1%。农药使用量0.11万吨,下降7.2%。2020年度固镇县三大粮食农作物化肥利用率41%,农药利用率40%。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
蚌埠市五河县、怀远县、固镇县和淮上区共投入中央、省级资金1.12亿元,县区配套资金2000万元,对611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粪污处理设施改(扩)建,其中固镇县216个;新建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0个,其中固镇2个。固镇县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9.85%,2021年达到90%以上。全县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为73个,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全县2021年规模畜禽养殖场为331个,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固镇县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规范环评内容和要求,2017年至2021年全县畜禽养殖场均已自主完成网上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共321家。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
(3)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
固镇县通过强化秸秆燃烧,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降低秸秆带来的面源污染。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约93.27%。2020年固镇县农用薄膜使用量0.19万吨,下降8.0%,农膜回收率达到85.3%。
(4)水产养殖情况
2020年水产品总产量1.11万吨,养殖主要品种是鱼类、虾蟹类、贝类以及其他类,养殖方式主要是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
(5)耕地质量类别分类管理情况
固镇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总面积240亩,其中,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为211亩,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为29亩。全县落实安全利用类或严格管控类措施,211亩安全利用类耕地实施耕地治理与修复措施及农产品抽测;29亩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治理修复及土壤和农产品协同动态监测,以完成固镇县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实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固镇县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95%。
1.3“十三五”期间目标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1.3.1 “十三五”期间目标完成情况
1.3.1.1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主要来自《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截止至2020年底,固镇县基本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具体如下表所示:
任务类别 |
任务来源 |
任务目标 |
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
截止至2020年底,固镇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95%,完成了任务目标要求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 |
截止至2020年底,固镇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95%,完成了任务目标要求 |
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
截止至2020年底,固镇县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并筛选疑似污染地块,建立污染地块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
截止至2020年底,固镇县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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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2020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编制农用地分类清单,划定结果上传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
截止至2020年底,固镇县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其中,安全利用类任务为211亩,严格管控类任务为29亩。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 |
截止至2020年底,固镇县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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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 |
截止至2020年底,固镇县完成了国家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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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理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化工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化工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开展了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自2017年起,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
固镇县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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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自2017年起,县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开 |
自2017年起,固镇县人民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责任书明确了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 |
加强污染源监管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落实国家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 |
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固镇县暂无涉镉等重金属生产运营企业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力争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农药利用率均提高到4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
截至2020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农药利用率均提高到4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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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 |
截至到2020年底,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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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县城区、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中心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
截至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县城区、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中心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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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2017年9月底前,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报市环保局备案 |
截止至2017年底,原蚌埠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蚌埠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固镇县2021年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
《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管控任务 |
完成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工程:项目区东侧修建反应墙,阻隔污染水源地下渗流;覆盖阻隔防渗膜、土工布,封闭上部空间;覆盖种植土后进行绿化。目前正在开展环境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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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2018年起,依据国家关于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成效评估办法,对全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
2020年,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完成《蚌埠市及各区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报告》 |
1.3.1.2 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固镇县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主要来自《蚌埠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截止至2020年底,固镇县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3.1-2 固镇县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类别 |
任务来源 |
任务目标 |
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
地下水水质 |
《蚌埠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12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
十三五期间,固镇县2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完成了任务目标 |
防范石油化工行业污染地下水 |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
新建、改建和扩建地下油罐应为双层油罐,或设置防渗池、比对观测井等防漏和检漏设施。正在运行的加油站地下油罐应更新为双层油罐或设置防渗池,并进行防渗漏自动监测 |
固镇县34座加油站(点)、48个地下油罐均具备地下油罐双层罐或防渗池,加油站更新改造完成率100%,完成了任务目标 |
1.3.1.3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固镇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主要来自《安徽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截止至2020年底,固镇县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3.1-3 固镇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任务类别 |
任务来源 |
任务目标 |
截止至2020年底任务完成情况 |
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
《安徽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
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 |
“十三五”期间固镇县共有1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
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 |
自2020年开始,固镇县对10个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1次,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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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行为 |
对已划定的保护区,同步全面开展勘界立标,明确保护区的边界和管理范围,按照相关标志技术要求,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的设置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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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
《安徽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
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全县所有21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行政村比例为100%。 |
到2020年底,确保新增完成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
“十三五”期间完成6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并通过验收,任务完成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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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及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
固镇县11个乡镇政府驻地和69个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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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污染 |
《安徽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
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
固镇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9.85% |
到2019年,大型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 |
固镇县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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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
固镇县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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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污染 |
《安徽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
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力争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使用量与基期(2012-2014年平均)相比减少1%。 |
2020年固镇县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3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27%;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5.3%,完成了任务目标要求 |
1.3.2 “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以来,固镇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土十条、水十条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将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纳入美丽固镇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摸清污染底数、理顺推进机制、夯实基础能力、管控突出风险、实施治理修复,固镇县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1.3.2.1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十三五”期间,固镇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固镇县成立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了《固镇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并积极协助固镇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本掌握了全县重点行业企业和农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一是开展国控土壤监测点位核查上报。固镇县完成了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核查上报工作和土壤环境质量详查。二是做好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状况核实工作,对企业逐一开展调查核实,为开展下一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状况详查打下基础。推进搬迁化工企业原场地土壤污染环境调查。三是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完成了固镇县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现场核查,以及重点企业用地土壤详查信息确认工作,协调经济开发区、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完成了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第三方土壤污染详查采样工作。四是开展土壤污染重点企业自行监测。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并对检测结果信息公开,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五是建立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环境评估机制。排查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对拟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工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确定为污染地块的,未经治理修复和调查评估,不得变更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用地。六是加大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环境监管力度。建立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并动态更新,对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场地开展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为污染地块,将土地用途确定为城市绿化用地,规避了不合理开发利用带来的环境风险,根据该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方案,县重点工程中心实施了环境风险管控工程,防止污染扩散。
1.3.2.2 地下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固镇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总体完成目标任务。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和《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GB/T30040.3-2013)等标准要求,“十三五”期间完成34座加油站(点)、48个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加油站更新改造完成率100%。加强地下水监测点位区域的环境监管,地下水保护监测点位水质全部保持稳定达标。
1.3.2.3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逐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固镇县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各项要求,实施了《蚌埠市农业农村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蚌埠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蚌埠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建立了农村污水处理、农村垃圾处理、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多项长效管护机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推动,全县18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全覆盖监测,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已全部按要求设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全县11个乡镇,除谷阳镇生活污水纳入城区污水处理厂、连城镇生活污水纳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外,其它9个乡镇共建成14个污水处理厂站,由安徽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运维,实现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力度。一是抓好2017年度以前的省级美丽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问题排查整改工作。2017年度以前的43个省级美丽乡村中,除连城镇浍南村、马铺村依托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处理生活污水、杨庙镇陆郢村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三格式化粪池),其它40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共建设了40个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针对部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开展了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结合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对配套管网完善、主体设施完好程度较高、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的26个集中式设施进行了修缮,并启动运行,对设施损毁严重、管网配套严重不足、没有维修价值的其它14个集中式处理设施,采用“大三格式+小三格+生态净化/资源化利用”替代治理方案。二是因地制宜做好其它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2018年度以后的省级美丽乡村及其它村庄,结合农村改厕工作和省级美丽乡村新的验收标准,推行“大三格式+小三格+生态净化/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完成了18个省级美丽乡村、29个市县级美丽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1.3.2.4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治理
2018年固镇县共排查统计上报黑臭水体151条,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办发〔2018〕27号)要求,各乡镇紧紧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目前除浍连沟等正在整治的15条黑臭水体外,其它排查出的黑臭水体已全部整治完成。
1.4存在的主要问题
1.4.1 源头预防需进一步强化
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工农业生产方式,产生的废水、废气、废弃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构成较大威胁,历史欠账较多、污染源整治任务繁重。一是农业面源污染依然较为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分散、不易监测、难以量化,存在着回收难度大、处置费用高、防控难度大等难题。农业生产生态化水平不高,虽然农业生产化肥、农药施用量逐年下降,但用量仍然较大,对农田土壤以及地表水体均存在负面影响。二是历史遗留的工矿用地较多且治理难度大,加上资金和人才制约,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展较为缓慢。现有工矿企业主要关注废水、废气治理,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防渗漏改造等措施落实急需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压力较大。
1.4.2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任务繁重
“十三五”期间,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稳中向好发展,同时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各乡镇自然环境、村庄分布、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作基础条件参差不齐,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仍然繁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起步较晚、历史欠账多,面临着既要还旧账、又要不欠新账的双重压力。其次,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涉及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安排涉农资金时,均以部门职责和上级对口部门业务安排为主,各部门职责界定划分不清,形成合力方面协同力不够,全县缺少一个统筹部门来整合优化涉农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固镇县目前存在农村黑臭水体15条,需进一步摸底排查问题本质,加快整治进度。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重建设,轻运营。早期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普遍存在设施老化、管网漏损及利用率不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管部门涉及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几年污水处理设施以建设为主,目前尚未出台有关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正式文件,乡镇作为农村最直接的行政主管机构,目前大多数都没有落实监管职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尚需探索。第一,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成因与城市黑臭水体成因存在较大不同,污染源的复杂性及差异化,导致农村不可照搬城市的黑臭水体治理模式。第二,农村黑臭水体大多为封闭式水域,自净能力差且季节性变化明显,丰水期或雨水充沛的夏季坑塘内有水,冬春季又多处于干涸状态,治理方式尚未清晰。缺乏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固镇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尚缺乏集成配套、成本可控、简便实用的成熟技术体系,治理大多以工程防治、农艺防治为主,尚未统筹考虑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技术与管理的有效结合、种植和养殖的有机融合、局部与整体的衔接不够,导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理解不透彻、技术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具体。
1.4.3 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
固镇县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监测网络体系不健全,监测网络和应急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固镇县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仅有12个,难以有效支撑对地下水污染源的监管需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承担着地下水的监测工作,但由于管理目标不同,各监测部门在监测频率、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等存在较大的差异,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差,信息又难以共享,造成监测数据资源的巨大浪费。
固镇县部分乡镇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专门管理人员,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缺乏专业技术和经验,乡镇基层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农村环境保护机构不健全,特别是居于环境保护工作一线的基层环境保护力量严重缺乏。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测、监管能力不足,人员设备管理经费缺乏,监测网络难以覆盖到乡镇,环境执法也很难延伸到乡镇,各镇地区无专门人员从事环境保护工作,即使在名义上设置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式岗位,但是真正的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并没有到位、环境保护的业务指标不落实,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农村环境监管工作需要;在农药、化肥施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上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面,造成环境污染;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率较低;农村环境监管职能弱,由于农村和生态环境监管涉及范围广,涉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住建、卫健、畜牧等多个部门,没有形成统一协调的管理格局,现场监管执法主体多,产生的综合性问题没有负责主体。
1.5形势研判
1.5.1 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站在十四五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起点上,蚌埠市努力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实现“五个更加”,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目标要求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要求,势必将形成土壤污染防治更多的产业发展空间和对土壤环境精细化管理的深入需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将迎来大好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国家和安徽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巨大促进作用,随着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省以下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全面到位和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将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1.5.2 存在的挑战
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统筹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难度不断增大。长期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造成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资源环境约束在“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趋紧,土壤、地下水、工业农村环境状况总体不乐观。“十三五”期间,固镇县虽在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工作起步晚、技术基础差,污染防治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仍非常突出,污染形势依然严峻。首先,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能否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需要破解当前土壤污染修复与经济社会开发活动之间存在的不匹配、不协调的问题;其次,需要破解当前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资金来源单一的突出问题,从实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土地资源增值之间协调互进的目标出发,在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土壤环境修复新模式;还需更好地破解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预防、应急、管控与修复体系的建立问题,通过大力推进土地资产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试点,尽快建立起在产企业全生命周期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最后,还需破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量薄弱的问题,通过多部门合作协调,加快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体系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2、总体要求
2.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本着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握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的总要求,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修复,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响应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实施一批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重大工程,解决一批突出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和监测等体系,全面推进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土壤与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为固镇县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2.2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理顺源头预防压力传导机制,落实溯源、断源、减排措施,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化,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系统治理,防控风险。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农村,协同水、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坚决守住农产品产地环境、人居环境和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风险管控机制。
问题导向,精准管控。围绕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聚焦突出环境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位特征,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分类实施一批问题状况梳理、治理技术推广、监管体制加强等专项行动。
创新支撑,依法治污。发挥创新驱动的重要作用,探索科技创新与管理创新协同联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健全污染防治大数据平台,提升污染治理科学化、智慧化水平,强化科技支撑能力。
2.3目标指标
2.3.1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地区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水平得到巩固提升,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
2.3.2 具体指标
针对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主要环境问题,结合《蚌埠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及固镇县和蚌埠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建立以要素为主的规划指标,规划指标包括土壤生态环境、地下水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3大类12项主要考核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表2.3.3-1 “十四五” 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类型 |
指标名称 |
2020年 (现状值)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土壤生态环境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5% |
95% |
约束性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有效保障 |
约束性 |
|
地下水生态环境 |
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 |
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双源”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价点位水质例 |
/ |
总体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30% |
预期性 |
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7.03%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3.27% |
98% |
预期性 |
|
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 |
85.3% |
90% |
预期性 |
|
化肥使用量 |
6.55万吨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农药使用量 |
0.11万吨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2.4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固镇县行政管辖范围,包括11个乡镇、228个村(居)委会以及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规划基准年:2020年
3、主要任务
3.1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健康为核心,按照“控源头、防新增、重监管、保安全”的思路,强化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强化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因地制宜严格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
3.1.1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2021年底前,完成现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加紧落实,新增重点监管单位应在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后一年内开展排查。生态环境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推动重点监管单位将土壤污染防治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3.1.2 深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推进耕地分类管理。未利用地以及重点监测农用地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实施分类管理,保障新增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原则上禁止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食用农产品耕地;确需复垦为耕地的,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参与)
持续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严格保护。坚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划定,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综合采取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周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等措施,确保全县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与2020年相比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根据市级下达的安全利用任务目标,结合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普查结果,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在土壤污染面积较大的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组织建设和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落实。将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补划,并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进行相应调整。(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3.1.3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管理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对列入优先管控名录地块严格监管,优先对调查确定的超标和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评估。(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充分发挥环境大数据辅助监管的作用,将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企业及时纳入监管范围。鼓励对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事中和事后监管,重点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等二次污染。严格效果评估,确保实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城市管理局参与)
严格建设地块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杜绝进入用地程序。积极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等模式,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落实准入管理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参与)
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生态环境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督促和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编制、备案和实施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信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信息,以及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规划等相关信息。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及时将拟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污染企业名单和相关信息书面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防止未开展或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的污染地块投入开发建设,居住、学校、养老机构等用地应在毗邻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推进利用卫星遥感、现场核查以及信息化系统监管污染地块。(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参与)
加强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在土地收储、出让以及房地产出售等环节,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公开地块原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治理修复情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房地产出售环节污染土壤防治公示情况检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生态环境部门参与)监督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信息公开。(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
3.2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质量”的思路,开展“双源”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探索实施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的源头预防和管控修复工程试点,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协同治理,遏制地下水污染。
3.2.1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针对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组织开展污染溯源调查,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逐一排查污染成因,制定全县地下水质量保持和达标方案。对因非地质背景导致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或地下水质量为V类的点位,由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进一步污染溯源分析,并落实保持和达标方案中的整改任务。到2025年,完成市下达的地下水水质“十四五”目标。(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完成全县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初步确定保护区、防护区和治理区分布、范围和分区防治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动态调整机制。到2025年底,结合地下水水文地质调查、污染调查和环境监测结果,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调整。(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健全部门间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部门及时共享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水文地质勘查、地下水资源调查等信息。完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联合开展地下水污染成因和趋势分析、污染防治区划、污染源头预防和管控等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地下水环境“一张图”管理。实现水文地质分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污染源等信息共享。(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水利部门等参与)
3.2.2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
开展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一企一库一站”(地下水重污染工业企业、尾矿库、加油站)和“两场三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再生水农用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合污染源普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等成果,查清基本信息、环境管理、水质状况等内容,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2025年底前,完成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等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落实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防渗和监测措施。督促“一企一库一站”和“两场两区”采取防渗漏措施,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研究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优先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设施,采取污染防渗改造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参与)
开展城市生活污染渗漏排查修复。开展县城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到2025年,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基本建立县城污水管网定期检测制度,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参与)
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根据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结果,对环境风险不可接受的,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地下水污染羽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境监管。危险废物处置场责任单位在填埋场运行期间,依法依规每两年至少开展1次环境安全性能评估;对于已封场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开展长期维护及地下水水质监测。(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参与)
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等应依法包括地下水相关内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要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针对地下水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迁移性强的污染物,综合考虑水文地质条件、重点区域(饮用水源补给区、矿泉水源地)和经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科学技术局等参与)
3.3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探索开展农业农村减污降碳,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3.3.1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推广精准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在果菜茶优势产区、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区域,全面实施精准施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因地制宜推广先进施肥施药机械和技术。进一步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加强专业化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建设,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绿色高效技术更大范围应用。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3.3.2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在种养密集区域,探索整县推进秸秆、农田残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模式。适时开展农膜区域性绿色补偿制度试点示范,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从源头推进地膜回收。推广农膜减量增效技术,从源头推进农膜回收。鼓励引导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发展生物质能源,促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升秸秆离田收储和供应能力。到2025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5%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左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强化各县区政府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开展巡查暗访,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3.3.3 推进健康养殖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促进区域养殖总量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探索县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建立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台账,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模式。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培育壮大畜禽粪污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形成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制度,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视频监控系统,依法严查畜禽粪污偷排、直排、丢弃等环境违法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推广水产绿色养殖。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严禁非法使用药物。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积极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构建养殖水域环境监测机制,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到2025年,水产养殖主产区200亩以上集中连片养殖池塘尾水实现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参与)
3.3.4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管
组织开展化肥农药施用量调查统计核算,逐步摸清化肥农药使用变化情况。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等方式,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补充、调整和优化农村环境监测点位,重点加强对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3.3.5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以“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垃圾堆放等环境风险源。制定水源地专项整治方案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通过整治风险源、更换水源地等方式,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到2025年底,完成“千吨万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参与)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健全定期监测报告、应急事件处置、违法行为举报、水源信息公开、监督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按季度监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由县乡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3.6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统筹规划实施农村污水治理。以乡镇为单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优先治理重点生态功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元等环境敏感区,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加强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改厕等重点工作进行衔接,确保项目、工程和政策联动。(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参与)
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区域拓展延伸,提高污水收集率。开展工艺、设备、运维等情况排查,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台账,推进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到2025年底,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参与)
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对城镇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优先纳入临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纳管处理;对不能纳管处理的常住人口大于200人或污水产生总量大于20吨/天的村民集中居住区,鼓励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庄,采用化粪池、沼气池等设施处理粪污,通过定期清掏还田或接入污水处理设施等方式,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与处理设施的验收管理,提高工程装备建设质量。(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参与)
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健全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明确设施产权归属和运维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开展常规水质监测。定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评估,针对问题分类制定提质增效方案并开展提升整治。(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参与)
3.3.7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强化系统施治。根据黑臭成因和水体功能,因河因塘施策,因地制宜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措施,推动实施“标本兼治”。到2025年底,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完成连城镇浍连沟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标任务,整治销号。(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参与)
强化环境监管。实行农村黑臭水体分级管理,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对纳入国家和省重点监管清单并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对新发现农村黑臭水体或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安排整治,对整治完成的黑臭水体进行动态监管,并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效果在行政村和各县区进行公示。(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参与)
3.3.8 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水平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持续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体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注重做好部分现役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提标改造,按需增建、增配生活垃圾中转站等中转设施。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户集中、村收集、直收直运、市县处理”为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优化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县城市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参与)
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广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易腐垃圾农户自行还田或集中堆肥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并规范处置,易腐垃圾就近就地堆肥(沤肥)等再利用,其他垃圾直运至焚烧厂或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参与)
3.3.9 加强农村生态系统恢复与保护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系统保护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乡村绿化和国土整治行动,提高农村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水系连通和综合整治,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扩大小微湿地面积,构建结构完善的湿地生态系统,推进退圩还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参与)
3.4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3.4.1 建立健全监测网络
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优化调整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加强对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加密布设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区县级全覆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围绕清洁生产水平、病死畜禽处置、粪污处理等日常检查。(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3.4.2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
依法开展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要求开展污染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提升执法水平,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培训,装备便携式污染检测仪器等设备。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单位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内容。(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3.4.3 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优化整合污染防治专业支撑队伍,开展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和技能;加强与其他污染防治项目的协调,整合科技资源,支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建立高层次环境管理、科研、监测、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等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打造高水平的污染防治人才队伍。(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科学技术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参与)
4、重点工程
4.1重点工程筛选原则
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根据规划目标与总体布局,统筹考虑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分区筛选、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实施时序。
结合固镇县客观实际。综合考虑固镇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现状,科学合理的推进重点工程。
考虑效益和约束因素。综合考虑项目投资、投资渠道、可利用资源、社会效益、科技含量、可持续性等影响因素,优先选择项目效益与投资相匹配、项目风险低、日常运作资源消耗少的项目。
4.2重点工程汇总
“十四五”期间,围绕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统筹考虑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考虑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共列出3大类7小类13项重点工程,主要包括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村环境保护工程、监测监管能力提升工程等。详见下表4.2-1。
表4.2-1 固镇县“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
细类 |
编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 |
计划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
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
调查与评估工作 |
1 |
固镇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 |
针对固镇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
2021-2025年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2 |
蚌埠市固特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完成蚌埠市固特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保障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 |
2022年 |
土地使用权人 |
||
3 |
固镇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项目 |
对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的地下水进行自行监测工作 |
2021-2025年 |
土地使用权人 |
||
4 |
固镇经济开发区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 |
对未纳入省级调查的固镇经济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
2025年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5 |
固镇县地下水状况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对固镇县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及污染源环境状况展开调查 |
2025年 |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
||
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 |
6 |
固镇县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程 |
根据《固镇县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报告》,对其中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进行风险管控 |
2025年 |
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
7 |
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 |
对固镇县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地块受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治理修复 |
2022-2023年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
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
8 |
固镇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建设全县11个乡镇、212个行政村的农村改厕,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 |
2021-2025年 |
固镇县人民政府 |
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
9 |
固镇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十四五”期间完成连城镇浍连沟等15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
2021-2025年 |
固镇县人民政府 |
|
监测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
监测体系完善工程 |
10 |
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项目 |
对全县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高效运行 |
2025年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11 |
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工程 |
完善并优化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监测网络的建设工作 |
2025年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
12 |
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
提升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水平 |
2025年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
13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十四五”期间,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2021-2025年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4.3重点工程效益分析
本规划及其重点工程的实施,一是具有生态环境效益,有助于固镇县环境质量的稳步改善,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保障生态系统整体安全;二是具有经济效益,将减缓环境容量逼近上限的增长速度,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生态空间,带动产业经济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三是具有社会效益,推动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和管理水平提升,弘扬全社会生态环保理念,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4.3.1生态效益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工程的实施,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物的排放,推进了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治理修复,完善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固镇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现状。
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重点工程的实施,强化了耕地环境分类管理,确保了农产品食用安全;严格了用地准入,确保了居住环境安全;加强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
4.3.2经济效益
加快城镇开发建设,重点工程的实施,可以有效加快关停搬迁地块的再利用,保障了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为固镇县经济快速发展缓解了土地压力。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工程的实施改善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确保了农产品食用安全,提高了农产品产量,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4.3.3社会效益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体系,提高生活便利度和综合质量;同时,硬件设施的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设施运行维护与管理的不断强化,可有效减少农村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废气、垃圾排放,减少对环境质量的损害和自然风貌的破坏,有助于构建更为宜居的绿色生态环境。
弘扬生态环保意识形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措施及其重点工程的落实,将从多方面转变全社会对环境与发展之间拮抗联系的传统观念,提升公众的自主环保意识和整体文明水平,加快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转型,形成生态环保思想和文化的普及;同时,通过政府、企业、公众三个主体的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多样主题活动,可营造生态环保全民参与氛围,形成良好的共创共治环境保护新局面。
5、保障措施
5.1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任务落实、统筹协调、资金筹集等方面核心作用,形成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加强部门管理协同、工作衔接和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监管互助互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将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事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体系,定期调度督办,保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5.2强化资金保障
探索建立多元化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优化制定各镇区级政府财政支持措施和投融资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资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探索在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生态补偿等方面引入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融资及运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地下水、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统筹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有效保障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的实施。
5.3严格监督考核
构建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目标和治理工作纳入各镇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范围,作为各镇区党委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依据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镇区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主要任务完成较好、成绩突出的县镇、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通过考核的镇区、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5.4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土壤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宣传普及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地下水环境的良好氛围;适时公布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进展等规划实施情况,引导社会有效监督;推进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环境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保护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的良好氛围。
附表一 固镇县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县(区) |
乡镇 |
村 |
水厂名称 |
水厂位置 |
设计规模(吨/天) |
设计供水人口(万人) |
水源级别(乡镇/村) |
水源类型(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 |
水源代码 |
保护区划定情况 |
保护区划定文号 |
1 |
固镇县 |
王庄镇 |
/ |
王庄水厂 |
街道 |
880 |
1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101G0008 |
已批复 |
蚌政办【2010】2号 |
2 |
固镇县 |
王庄镇 |
/ |
王庄陈渡水厂 |
陈渡 |
1575 |
1.79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101G0009 |
已批复 |
蚌政秘【2015】136号 |
3 |
固镇县 |
新马桥镇 |
/ |
新马桥自来水厂 |
街道 |
4092 |
4.65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103G0017 |
已批复 |
蚌政办【2010】2号 |
4 |
固镇县 |
新马桥镇 |
/ |
新马桥怀洪 |
怀洪新河 |
4092 |
4.65 |
乡镇 |
河流型 |
EA0000340323103S0013 |
已批复 |
蚌政秘【2015】136号 |
5 |
固镇县 |
新马桥镇 |
/ |
新马桥磨盘乡水厂 |
磨盘张 |
1813 |
2.06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301340323103G0012 |
已批复 |
蚌政办【2010】2号 |
6 |
固镇县 |
刘集镇 |
/ |
刘集水厂 |
崔庄 |
5224 |
5.94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104G0001 |
已批复 |
蚌政秘【2015】136号 |
7 |
固镇县 |
刘集镇 |
/ |
刘集镇自来水厂 |
街道 |
5224 |
5.94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104G0010 |
已批复 |
蚌政办【2010】2号 |
8 |
固镇县 |
湖沟镇 |
/ |
湖沟水厂 |
街道 |
2464 |
2.8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105G0007 |
已批复 |
蚌政秘【2010】2号 |
9 |
固镇县 |
湖沟镇 |
/ |
瓦疃水厂 |
瓦疃 |
1320 |
1.5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301340323105G0006 |
已批复 |
蚌政办【2015】136号 |
10 |
固镇县 |
任桥镇 |
/ |
任桥和谐新村水厂 |
和谐新村 |
4968 |
5.65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106G0004 |
已批复 |
蚌政秘【2015】136号 |
11 |
固镇县 |
濠城镇 |
/ |
濠城华巷水厂 |
华巷 |
1830 |
2.08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100340323107G0001 |
已批复 |
蚌政秘[2015]136号 |
12 |
固镇县 |
濠城镇 |
/ |
濠城镇自来水厂 |
街道 |
1830 |
2.03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301340323107G0016 |
已批复 |
蚌政办【2010】2号 |
13 |
固镇县 |
连城镇 |
/ |
开发区水厂 |
街道 |
1320 |
1.5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108G0002 |
已批复 |
蚌政秘【2015】136号 |
14 |
固镇县 |
石湖乡 |
/ |
石湖鑫利水厂 |
石湖村 |
2640 |
3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201G0001 |
已批复 |
蚌政办【2010】2号 |
15 |
固镇县 |
仲兴镇 |
/ |
仲兴水利水厂 |
街道 |
3599 |
4.09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204G0005 |
已批复 |
蚌政办【2010】2号 |
16 |
固镇县 |
杨庙镇 |
/ |
杨庙创新水厂 |
街道 |
1200 |
1.5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207G0001 |
已批复 |
蚌政秘【2015】136号 |
17 |
固镇县 |
杨庙镇 |
/ |
杨庙乔店水厂 |
乔店 |
3520 |
4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000340323207G0014 |
已批复 |
蚌政秘【2015】136号 |
18 |
固镇县 |
杨庙镇 |
/ |
杨庙水厂 |
街道 |
880 |
1 |
乡镇 |
地下水型 |
EA0301340323207S0001 |
已批复 |
蚌政办【2010】2号 |
附表二 固镇县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表
序号 |
县/区 |
乡镇 |
处理方式 |
建设地点 |
竣工时间 |
设计日处理量(t/d) |
1 |
固镇县 |
濠城镇 |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濠城镇区 |
2018.9 |
1500 |
2 |
固镇县 |
刘集镇 |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刘集镇区 |
2018.9 |
1000 |
3 |
固镇县 |
石湖乡 |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石湖乡 |
2018.9 |
650 |
4 |
固镇县 |
新马桥镇 |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新马桥镇区 |
2018.9 |
550 |
5 |
固镇县 |
杨庙镇 |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杨庙镇 |
2018.10 |
300 |
6 |
固镇县 |
仲兴镇 |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仲兴镇 |
2018.10 |
250 |
7 |
固镇县 |
任桥镇 |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任桥镇区 |
2018.10 |
300 |
8 |
固镇县 |
湖沟镇 |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湖沟镇区 |
2018.10 |
1050 |
9 |
固镇县 |
王庄镇 |
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
王庄镇区 |
2018.10 |
900 |
10 |
固镇县 |
城关镇(现更名为谷阳镇) |
纳入固镇县污水处理厂 |
/ |
/ |
/ |
11 |
固镇县 |
连城镇 |
纳入固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 |
/ |
/ |
附表三 固镇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
序号 |
县(区) |
乡镇/街道 |
建制村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涉及的自然村 |
水域 面积(m2) |
长(m) |
宽(m) |
起点经度 |
起点纬度 |
终点经度 |
终点纬度 |
||
名称 |
人口 |
面积(km2) |
|||||||||||||
1 |
固镇县 |
连城镇 |
马铺村 |
6130 |
3 |
浍连沟 |
河 |
马铺 |
5400 |
900 |
6 |
117.35944 |
33.25222 |
117.36889 |
33.25278 |
2 |
固镇 |
新马桥镇 |
水利村 |
4159 |
10.8 |
水利村新区后大芦沟 |
沟渠 |
简庙组 |
20000 |
1000 |
20 |
117.33 |
33.16 |
117.32 |
33.16 |
3 |
固镇 |
新马桥镇 |
磨盘张、高光村 |
磨盘张4228,高光村3668 |
磨盘张20.3,高光村10 |
磨盘张S101至管家组截水沟 |
沟渠 |
磨盘张组、钱湖组、高湖组 |
120000 |
4000 |
30 |
117.34 |
33.15 |
117.35 |
33.17 |
4 |
固镇 |
新马桥镇 |
路东居委会 |
1657 |
1.1 |
路东居委会污水处理场东侧许家沟 |
沟渠 |
周庄组 |
9000 |
300 |
30 |
117.33 |
33.18 |
117.34 |
33.18 |
5 |
固镇 |
新马桥镇 |
街道居委会、黄庄村 |
街道居委会3855,黄庄村2935 |
街道居委会3.14,黄庄村5.8 |
黄庄前朱组-污水处理场东侧赵沟 |
沟渠 |
前朱组 |
15000 |
1500 |
10 |
117.35 |
33.17 |
117.35 |
33.17 |
6 |
固镇 |
仲兴镇 |
张巷村 |
2507 |
8 |
张巷村庙西段路北侧沟 |
沟渠 |
庙西组 |
40 |
40 |
1 |
117.36 |
33.38 |
117.36 |
33.38 |
7 |
固镇 |
谷阳镇 |
皇店村 |
3785 |
1.7 |
索里沟 |
沟渠 |
马林、沈庄 |
1650 |
330 |
5 |
33.289859 |
117.371856 |
33.322971 |
117.348781 |
8 |
固镇 |
王庄镇 |
镇南居、南屯村 |
4595 |
4.71 |
王南大沟 |
沟渠 |
镇南居及南屯村南屯组 |
7500 |
1500 |
5 |
117.4481 |
33.1 |
117.46823 |
33.0981 |
9 |
固镇 |
任桥镇 |
车站居 |
1800 |
0.7 |
任桥镇北校后沟 |
沟渠 |
苗圃 |
270 |
90 |
3 |
117.21186 |
33.42229 |
117.208649 |
33.424662 |
10 |
固镇 |
刘集镇 |
新圩村 |
2558 |
0.53 |
新圩村圩里沟 |
沟渠 |
圩东组 |
300 |
100 |
3 |
117.527200 |
33.197585 |
117.527003 |
33.197136 |
11 |
固镇 |
濠城镇 |
小程村 |
470 |
8.4 |
小程东西沟 |
沟渠 |
小程一二组 |
3840 |
480 |
8 |
117.5665 |
33.31418 |
117.5638 |
33.31456 |
12 |
固镇 |
连城镇 |
殷陆村 |
4225 |
49 |
单桂林养殖场旁边的沟 |
沟渠 |
叶湖四组 |
1200 |
300 |
4 |
117.3 |
33.23 |
117.3 |
33.23 |
13 |
固镇县 |
湖沟镇 |
中心村李圩组 |
2270 |
3.336 |
中心村李圩组东西沟 |
沟渠 |
中心村李圩组 |
4000 |
200 |
20 |
117.151561 |
33.384057 |
117.149808 |
33.383881 |
14 |
固镇 |
杨庙镇 |
杨庙居委会 |
2512 |
4.5 |
杨庙居委会干沟 |
沟渠 |
东南桑组、杨东组、杨西组 |
2100 |
350 |
6 |
117.0745 |
33.2401 |
117.0746 |
33.25 |
15 |
固镇 |
石湖乡 |
康湖村 |
2437 |
5.5 |
金家沟 |
沟渠 |
金庄组 |
800 |
200 |
4 |
117.39209 |
33.325547 |
117.391488 |
33.324119 |
附表四 固镇县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明细表
序号 |
区县 |
所在乡镇街道 |
中心村名称 |
处理方式 |
是否运行 |
1 |
固镇县 |
濠城镇 |
濠城镇董艾行政村小周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2 |
固镇县 |
湖沟镇 |
湖沟镇瓦疃行政村瓦疃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3 |
固镇县 |
连城镇 |
连城镇殷陆行政村殷陆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4 |
固镇县 |
刘集镇 |
刘集镇刘圩行政村刘圩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5 |
固镇县 |
刘集镇 |
刘集镇邵桥行政村邵桥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6 |
固镇县 |
任桥镇 |
任桥镇沟南行政村沟南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7 |
固镇县 |
任桥镇 |
任桥镇马圩行政村马圩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8 |
固镇县 |
石湖乡 |
石湖乡桑圩行政村桑圩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9 |
固镇县 |
王庄镇 |
王庄镇孙集行政村孙集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10 |
固镇县 |
新马桥镇 |
新马桥镇桥头行政村仁和集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11 |
固镇县 |
杨庙镇 |
杨庙镇何集居委会何集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12 |
固镇县 |
仲兴镇 |
仲兴镇张秦行政村大秦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13 |
固镇县 |
湖沟镇 |
湖沟镇五里行政村五里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14 |
固镇县 |
城关镇(现更名为谷阳镇) |
城关镇三里行政村三里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15 |
固镇县 |
城关镇(现更名为谷阳镇) |
城关镇溧涧行政村溧涧中心村 |
分散处理 |
是 |
附表五 固镇县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序号 |
辖区 |
企业名称 |
1 |
固镇县 |
固镇县谷阳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2 |
固镇县 |
安徽泰格维生素实业有限公司 |
3 |
固镇县 |
蚌埠市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自2022年5月份建成投入运营) |
4 |
固镇县 |
安徽三星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
5 |
固镇县 |
禾宸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附图一 固镇县区位分析图
固镇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区位分析图 |
|
附图二 固镇县行政区划图
固镇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行政区划图 |
|
附图三 固镇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固镇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土地利用规划图 |
|
附图四 固镇县土壤国控点位布设图
固镇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土壤国控点位布设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