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纤维素乙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3 08:57 来源: 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安徽丰原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合肥中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安徽丰原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纤维素乙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生物质纤维素乙醇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丰原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纬四路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以秸秆混合糖为原料,购置酶解液罐、发酵罐、酒精精馏系统等设备,通过发酵、蒸馏及脱水等工序生产生物质纤维素乙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生物质纤维素乙醇(折纯)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丰原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2-492602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合肥中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81588663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CD3KRoLi-wA3N9jEb-RhA?pwd=k3fm;提取码:k3fm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系等方式,提交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丰原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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