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固各单位:
《固镇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固镇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根据《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皖办发〔2020〕13号)和《蚌埠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蚌办发〔2020〕18号)文件,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切实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助推“高特美强”新固镇建设。
(二)整改原则。一是坚持协调联动,一体推进。县委、县政府对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一盘棋”思想,根据任务分工,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注重衔接、协调配合,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推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整改。要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对反馈问题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要找准病灶、精准施策,坚决杜绝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杜绝“上热下冷”、走走过场。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彻底整改。要着眼长远,注重治本,查找制度、机制和工作运行中的薄弱环节,着力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上下功夫,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扎牢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纰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
(三)整改目标。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及省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二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三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使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
二、时间安排
在前期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整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阶段(6月1日-6月30日)。认真学习贯彻统计督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总体要求。
(二)全面整改阶段(7月1日-7月20日)。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注重整改效果,逐项抓好落实,对账销号,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21日-7 月31日)。抽调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的同志集中开展整改落实自查和督察,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承办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评估整改工作情况。
(四)总结报告阶段(8月1日-8月4日)。认真分析总结整改情况,于8月4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和报告公开稿等报市统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吴永彬、倪涛同志任组长,唐京怀、王志、郭曹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 任务、责任、时限清单,对账销号抓整改。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作用,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和相应的工作班子,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督察整改任务。
(三)完善调度机制。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采用实地查看的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察检查、督促落实,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我县统计数据质量得到切实提高。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照督察反馈的问题,能够尽快解决的,立行立改;对一些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紧抓不放,持续整改到位;对于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依法统计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本次整改,使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有明显提升。
附件:1.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
2.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1
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
总负责人:吴永彬、倪涛同志
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 |
整改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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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主要内容 |
责任 领导 |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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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
(一)传达学习存在“上热下冷” 现象。 |
1.总体来看,安徽省县以上党委、政府及统计部门都组织了集中传达学习,但相关部门、乡镇等传达学习不够到位。许多地方的部门领导只是在参加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时学习过《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 见》《办法》《规定》),并未在本部门组织传达学习。 |
1.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 2.有统计报表任务的县直部门组织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 3.对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开展一次统计法治培训。 4.举办全县统计系统干部、“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暨统计法治培训班。 |
王志 |
县统计局 崔李波 |
县委组织部,有统计报表任务的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
7月20日前 |
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 |
整改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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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主要内容 |
责任 领导 |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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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
(一)传达学习存在“上热下冷” 现象。 |
2.督察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市县党委、政府和统计部门有关人员对《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掌握得比较好,但相关部门、乡镇工作人员掌握得普遍不够好。 |
1.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 2.有统计报表任务的县直部门组织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 3.对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开展一次统计法治培训。 4.举办全县统计系统干部、“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暨统计法治培训班。 |
王志 |
县统计局 崔李波 |
县委组织部,有统计报表任务的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
7月20日前 |
(二)在对《意见》《办法》主要精神的理解上存在偏差。 |
3.少数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是在统计工作中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要求,没有真正从政治高度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违背党的思想路线、败坏党风政风、**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极大危害性。督察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办法》中关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 纪违法行为及情节的认定,大多数领导干部停留在“三六九”档次的表面认识,掌握不深不细不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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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 |
整改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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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主要内容 |
责任 领导 |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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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
(二)在对《意见》《办法》主要精神的理解上 存在偏差。 |
4.有些领导干部把统计数据有水分简单归结为历史包袱问题,还有些领导干部认为数据虚报和漏报瞒报同时存在、两者相抵不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 |
1.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 2.有统计报表任务的县直部门组织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 3.对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开展一次统计法治培训。 4.举办全县统计系统干部、“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暨统计法治培训班。 |
王志 |
县统计局 崔李波 |
县委组织部,有统计报表任务的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
7月20日前 |
(三)个别地方没有有效落实《意见》中加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教育的要求。 |
5.合肥市肥西县 2017 年提出“要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但督察发现一直没有落到实处。 |
1. 落实我县《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精神,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必修课。 2. 把统计法列入领导干部任**试内容。 |
唐京怀 |
县委组织部周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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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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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 |
整改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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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主要内容 |
责任 领导 |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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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够到位。 |
(四)少数地方仍存在影响统计 独立性的做法。 |
6.个别地方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仍把当地统计机构作为相关经济指标年度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 |
1. 深入学习宣传国统函〔2016〕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2. 对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 计政令的文件及做法开展自查自纠。 3.县整改办开展专项检查。 |
王志 |
县统计局 崔李波 |
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
6月30日前 |
(五)未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相关规定。 |
7.督察发现,部分地区存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虚假入库、应当退库的企业未及时退库等问题。 |
1.县统计局会同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面排查疑似不符合规模(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确认后及时退库。 2.对发现的已经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仍在作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情况立即整改。 |
王志 |
县统计局 崔李波 |
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
6月30日前完排查,取得初步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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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别基层统计机构违法向当地有关部门按月提供单个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 |
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坚决纠正要求统计机构违法向有关部门提供单个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做法。 |
王志 |
县统计局 崔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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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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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 |
整改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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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主要内容 |
责任 领导 |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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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够到位。 |
(六)基层统计工作规范落实不力。 |
9.省政府出台的乡镇、企业等统计工作规范在基层没有有效落实。部分县区、乡镇统计力量偏弱,基层统计人员数量少、素质不高、年龄结构不合理,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 |
1.落实我县《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实统计调查力量,落实基层统计人员待遇保障。 2.巩固完善首席统计员制度,稳定基层统计队伍。 3.配齐配强县统计局领导班子,充实统计人员力量。 |
唐京怀 |
县委组织部周建 县统计局 崔李波 |
县委编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
6月底前摸清底数,7月底前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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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企业统计基础非常薄弱,许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甚至规模上亿元的企业,既未设置专门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也没有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源头统计数据缺乏保障。 |
1.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落实《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和我县《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统计任务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或者明确有关机构承担统计工作,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同时加强对与统计数据形成有关的原始记录和证明材料的管理,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2.县统计局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 |
王志 |
县统计局 崔李波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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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 |
整改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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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主要内容 |
责任 领导 |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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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未压紧压实。 |
(七)基层统计执法监督严重缺位。 |
11.市县两级特别是县区统计局统计执法力量不足。 |
1.落实我县《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统计执法力量。 2.县统计局要明确承担统计执法工作责任的机构或统计执法人员,优化调配内部人员,加强统计执法力量。 3.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壮大统计执法队伍。 |
王志 |
县统计局 崔李波 |
县委编办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12.市县两级特别是县(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意识淡薄,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的问题普遍存在。 |
1.推动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常态化,县统计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县统计局要及时查处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和上级交办的统计违法案件。 2.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统计执法工作培训班,提高我县统计人员执法能力水平。 |
王志 |
县统计局 崔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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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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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 |
整改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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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主要内容 |
责任 领导 |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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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未压紧压实。 |
(八)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不健全。 |
13.市县两级普遍未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 |
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修订后,县纪委监委、县统计局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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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宋家武 |
县统计局 |
7月25日前 |
(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不到位。 |
14.督察发现,蚌埠市五河县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肥市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有关统计违法问题的通报》后仅领导圈阅却未进行传达,有关案件查处未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
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 |
王志 |
县统计局 崔李波 |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
7月10日前,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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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不健 全。 |
15.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普遍未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
落实我县《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精神,各乡镇、县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
王志 |
县发展改革委苗新、县经信局刘祥呆、县商务局李长跃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7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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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的要求没有落到实处。 |
16.市县党委、政府普遍未出台相关的实施办法。 |
在严格执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将统计造假列入综合考核“一票否决”事项。 |
唐京怀 |
县委组织部 周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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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立改、长期执行 |
附件2
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永彬 县委书记
倪 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唐京怀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
王 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曹之 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 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宋家武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周 建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 飞 县委编办主任
苗 新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祥呆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长跃 县商务局局长
陈天鹏 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副主
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崔李波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 清 县税务局局长
张公民 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副主
任、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左金培 城关镇镇长
严 虔 刘集镇镇长
董富春 王庄镇党委副书记
刘国强 新马桥镇镇长
李 静 连城镇党委副书记
魏奇袭 濠城镇镇长
王贡献 石湖乡乡长
周 彤 任桥镇镇长
邹光山 仲兴乡乡长
胡凤胜 湖沟镇镇长
戴素芳 杨庙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崔李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