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蚌埠市政务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固镇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固镇县谷阳路西段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552-2133010,邮编:2337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固镇县市场监管系统履职尽责,奋发有为,顺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认真按照省、市、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大部门整合优势,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努力为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信息资源,同时有效发挥市场监管信息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作用,开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领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项职能,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一是加强局政务平台建设。按照县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充实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局领导名单,机构设置情况,通过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招投标信息、规划计划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762条(不含新闻报道)。二是拓展公开渠道。2019年,我局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各具特色的多个媒体渠道联动发布,协同发声。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安全用药月等多种公众活动共计47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10余份。及时调整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根据机构改革变化和上级政务公开目录调整,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和信息分类、信息转移,更清晰、更充分地体现“五公开”、各项重点工作和政策解读等工作。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等信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围绕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02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19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并予以公开,现已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我局根据新《条例》的要求,制订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清单,对各类公开的信息提出具体的规范性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在审查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和格式,严禁国家秘密信息网上发布;对各类敏感不宜公开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审查通过后方可发布,并不断总结经营,着手建立公开例外相关规则。做好信息发布统计工作,按照要求将统计结果及时报送政府相关部门。
(四)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县公开办,进一步优化完善县政府网站功能和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市场监管热线整合为12315一条热线,统一以12315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部门各司其责。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实行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制定文件具体落实到各科室和部门,负责本部门具体业务的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三是有效结合,共同推进。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督查、意识形态、网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1 |
201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5 |
-4 |
3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35 |
+3 |
414 |
行政强制 |
4 |
+2 |
13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46294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
总计 | |||||||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政务公开的范围不断加大、力度不断增强,得到了公众的认可。但是在推进政务公开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各科室、各部门政务公开思想认识不够,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性不够。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公开及时性不够,意见征集过程公开力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三是政策解读类信息质量不高,形式不够丰富,缺少图片、动画、视频类形式多样的解读信息。
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点: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进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结合商事登记改革,年报公示等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灵活运用图表、音视频等方式,通俗易懂的开展政策解读,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信息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市场监管重大政策、典型案件、抽检抽查信息等重点信息的按时公开,发布消费警示、科普知识及辟谣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落实《固镇县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二)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局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理顺生产、流通、消费等多环节市场监管链条,形成全流程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三)做好政务公开整改提升工作。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认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并逐条落实整改。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