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8-01-22 09:56  来源: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履职尽责,奋发有为,顺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认真按照省、市、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及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

(一)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食药监体制改革推进公开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通过该系统收集失信企业信息并公示。

2.强化食品药品信息公开。总结发布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示范推广县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有益经验,突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政策解读、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检、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围绕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公开

1.梳理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尤其突出行政审批权行使过程和结果的有效公开。

2.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3.加强依法行政信息公开。一是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和执行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清理情况;二是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三是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办案机构认为不宜公开的行政处罚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应全文公开,案件信息公示率达100%

(三)围绕市场监管服务固镇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加强重点领域公开。深入公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农资安全、产品质量等日常监管、监督抽查、专项整治、行政处罚信息,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公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公开在争创安徽省文明县城、专业市场管理、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县城规划区内散装袋装水泥经营户查处取缔、秸秆禁烧、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措施、推进进程、阶段性成效等动态信息,及时向公众展现大美固镇的发展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能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450条。其中机构领导类信息6条,机构设置类信息13条,人事信息类20条,政策文件及解读类信息106条,行政权力运行类信息26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财务预决算类信息17条,招标采购类信息17条,新闻发布信息9条,市场监管工作动态类信息205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3件,全部按照程序进行了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本局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为0。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2017年,我局虽然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较往年有较大的改观,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政府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需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全面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1.落实责任。持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加强指导。抓好统筹规划,通过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探索联动办法,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3.强化督查。定期开展自查,认真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增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公开工作不到位或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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