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镇县2025-2026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固镇县2025-2026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固镇县2025-2026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固镇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固镇县2025-2026年烟花爆竹
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安监总局令第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规划原则
坚持“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结合各乡镇人口总量、年度销售总额、区域面积、经济发展水平等相关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在《固镇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固政〔2021〕36号)禁限放区域范围以外,原则上全县11个乡镇2025-2026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总数为149个。
三、相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遵法守纪氛围。各乡镇、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本规划方案和有关烟花爆竹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讲深、讲透,树立合法诚信经营典型,营造浓厚的安全法治意识和遵章守纪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监管,树牢安全底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从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行政审批环节要从严把关,春节和中秋等重要节点要加大执法力度,日常监管要突出重点。要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超量存储和无证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建立安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严防火灾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格程序,抓好规划落实。各乡镇要求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本规划方案的实施,从严控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总量,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本轮规划布点,优先受理近两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无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近两年受到2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本规划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本规划方案将及时予以调整。
附件:
1.固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2.固镇县2025-2026年各乡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布点规划表
附件1:
固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固镇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 县城城区浍河北岸以北,奋进路以南,S329(南接老S101省道。北接高铁路、五里井路至奋进路)以西、胜利北路接老护城河坝至二板桥,沿京沪铁路经胜利路下穿至胜利路桥以东(以上所列道路、广场均含道路、广场两侧),经济开发区及连城镇镇区街道京沪铁路线以东、纬九路以北、经五路以西、刘集路以南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浍河南岸以南,刘集路以北,湖沟路以东,老S101省道至刘集路铁路下穿以西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除国家法定的春节假期和办理婚、丧事以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以上河岸、道路、铁路均含本址。
附件2:
固镇县2025-2026年各乡镇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布点规划表
乡镇名称 |
规划点数(户) |
备注 |
谷阳镇 |
20 (禁限放区外) |
七里村经营户只减不增 |
刘集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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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庄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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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马桥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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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镇 |
5 (禁限放区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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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湖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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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城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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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兴镇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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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桥镇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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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沟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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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庙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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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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