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医保局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县医保局自2019年3月29日挂牌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信息中心大力指导下,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和公众参与,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性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县医保局自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固镇县人民政府网以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累计公布政府信息228条,其中:决策和执行结果类31条,管理和服务类67条,重点领域类64条,新闻发布类7条,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类25条,监督保障类34条。其他类别已经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进行了公开。
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是:一是将市医保局出台的相关文件发布在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二是将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公示。三是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能以及机构调整、变动情况的信息。四是医疗保障工作动态,使医保系统人员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施政和履职情况。
公开信息的主要形式是:一是电子政务网站。市民可通过“县政府网站”、“县政务公开网”门户网站,查阅本部门的相关政务信息。二是办事人员可通过各经办业务窗口,咨询和办理有关业务。三通过市局网站及12333热线可查询涉及民生保障的政策法规及业务信息。如,查询个人医疗保险账户等情况。四是其他渠道。利用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医疗保障有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县医保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县医保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职责,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渠道、要求、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把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严格考评,奖惩兑现,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医保局按照2019年版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对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全新的设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栏目。使社会公众能直观、更方便地了解本部门的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实现了勤政为民、便民服务的目的。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建立健全了《固镇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固镇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发布制度》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网站内容开展自检,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及时补缺补差,规范信息归类管理,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六)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一是县医保局组织开展了《条例》集中学习宣传。在集中学习《条例》原文的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政务公开网站、QQ、学习强国,及时推送新旧条款对照、权威解读等,线上线下协同联动,为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营造了良好氛围,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时效性。
二是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要以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契机,认真学习,狠抓落实,对法定公开事项不折不扣公开。要求全体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强化法律责任、规范办理流程,不断完善各我局信息公开,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24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1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6.92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县医保局是新组建的机构,在政务公开的格式规范、信息归类、公开范围等方面还有欠缺,公开渠道有待于增加,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更新不快,形式不多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加载。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数量。督促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对于《条例》中要求公开的事项内容及时、有效公开,同时要保质保量。三是提升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多参加网站管理人员的培训。使我们的信息网站内容丰富多彩、更新速度快,而且新颖、有特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29日挂牌成立,所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