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医保局2023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12-11 09:41来源: 固镇县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3年以来,为巩固拓展我县医疗保障促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成果,县医保局按照上级医保部门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真抓实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医保促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特色亮点

优化特殊人员慢性病鉴定流程,推行慢性病鉴定“六变”服务,即拓展申请渠道,由“线下申请”变“网上申请”;简化材料申报,由“纸质申报”变“免(即)申即享”;提高鉴定频次,由“2次”变“随时”;打破地域限制,由“仅办本地”变“同城通办”;延伸办证触角,由1种变3种;优化服务流程,由“群众跑”变“干部送”,确保疑似慢性病患者尤其是困难群众及时鉴定、及时享受慢门待遇。目前,全县通过微信小程序申请358例,通过鉴定293例,“即申即享”458例,“同城通办”456例。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资助参保确保特殊人群实现100%确保参保,经反复比对后,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县民政部门提供的特困人员(五保、孤儿)3572给予全额资助县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对象16566给予每人300元定额资助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监测人口1618给予每人175元定额资助。财政代缴上述特殊人群参保资金共计650.315万元。

(二)抓好预警监测和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及时监测脱贫人口和动态新增困难人员有无断保、等情况,及时做好医保系统困难人员身份维护。按月推送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就医自付费用大于1.5万元的人员信息。今年以来,共接收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动态调整信息9期4725人7期681人次,县医保部门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推送预警监测信息9期3358人37631人次,提前介入帮扶,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满足群众需求。一是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开展以提高群众异地就医政策知晓率和直接结算率为目标的提升行动。落实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在各级经办窗口和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各科室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对医保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服务设置政策咨询热线,统一制作《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温馨提示单》。二是组织实施能力提升项目。开展乡镇经办窗口规范化建设,为11家乡镇医保经办窗口分别配备专用电脑和打印机,让群众实现医保业务就近办,并成功举办由200余名医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医保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7名省市医保专家进行授课,为更好服务于广大参保群众奠定了坚实的政策理论基础。

优化经办服务按照现行政策和上级医保部门的统一部署,固镇县医保局积极行动,结合我县当前退休职工异地居住人员较多和农村人口在外务工人员来回不方便的情况,经过不懈努力,自2023年5月11日起,固镇县范围内所有参保人员只要在手机上登录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就可以进行慢性病申请,等待后台进行审核鉴定后,就可以直接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待遇。会同卫健推进“两病”用药保障与健康管理,创新“两病”患者服务模式,开通“方便门诊”,对“两病”患者实行“一方一页一单(一张处方、一张宣传折页、一张健康管理提示单)”制,集治疗与健康教育为一体,切实防止“小病变大病、慢病变重病”。目前全县“两病”建档110324人,今年以来共用药12169人次,补偿比为50.03%。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落实资助参保政策。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固镇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固政办秘〔2023〕33号文件要求,开展好针对特困、低保和监测人口的资助参保政策,同时,确保已稳定脱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

(二)全面落实好待遇保障政策。按照省、市医保部门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好我县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政策,确保我县医保部门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不出问题,同时,严格执行好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和病种保障范围政策

(三)发挥好政策兜底保障功能。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按规定实施救助,全面落实好依申请救助机制,畅通依申请救助渠道,减轻大病重病患者家庭医疗费用负担。落实好民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市局反馈的经过“三重保障”后个人就医自付费用仍大于1.5万元的人员名单同步共享给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各乡镇,群策群力常态化做好监测预警人员综合帮扶。

(四)建立健全慢性病鉴定长效机制。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要持续加大慢性病鉴定方面的宣传力度,除符合“免申即享”政策以外,对排查出来的有慢性病但未鉴定未办证的,及时督促通知其申请办理慢性病证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依托医保信息系统,重点核查长期有就诊购药记录但未办理慢特病证人员和户家口述有慢性病症状但未办证人员,尽快开展鉴定审核。同时,各乡镇卫生院要持续建立好辖区内患者慢特病申请、鉴定及鉴定结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变更。

继续推进医保直接结算。全面实现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功能。参保在乡镇卫生院、一体化村卫生室就医,享受“一站式”直接结算服务,实现看病、取药和报销一条龙服务。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功能,引导群众使用好异地就医备案功能确保我县参保群众在异地就医时能够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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