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2020年度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固镇”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固镇县投资大厦13楼;邮编: 233700 ;电话: 0552-2120905; 邮箱: gzxzd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网上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主要通过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公开目录、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等栏目,以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共制作和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24条,包括重点领域(项目建设)150条、涉及机构人事4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部署落实5条、财政资金4条、精准脱贫5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31条、监督保障13条等方面。2020年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规范性文件底数为0、清理的数量为0、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0。二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微博、微信等方式予以公开,另外还利用宪法学习日、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积极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组织干部职工在线或在施工现场等地向公众进行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传真等方式提出的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管理和督查工作,落实AB岗工作制度;保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栏目更新的频率和质量,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有废止的信息及时删除。并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县里统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着力提升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二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涉及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规划总结、资金信息、公示公告、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每项上网主动公开信息均由单位办公室负责事先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未出现不规范信息发布的情况。三是加大重点领域(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完成一个项目周期建设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回应市长热线等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整体迁移到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面,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按照2019年版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及内容要求对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共设置79个栏目,其中一级栏目10个,二级栏目30个,三级栏目29个,四级栏目10个。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及网络留言办理等日常工作,根据条例的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要求设立相应考评细则,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共完善、发布信息公开制度1个,规范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制定了《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股室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具体负责本股室的信息收集、及时准确报送等相关工作。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全年各类测评反馈问题20个,整改完成20个。五是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重大表述错误信息自查整改专项行动,确保公开信息无重大错误。六是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深入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任务清单制度〉〈自查承诺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调查问责制度〉的通知》(固办发〔2018〕18号)《固镇县践行“三个一切”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固办发〔2020〕22号)等相关材料。共开展集中学习会6次,交流研讨会4次,充分营造出优化营商环境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的浓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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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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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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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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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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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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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县政府信息中心指导下完成各项公开任务,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不够,二是该公开的未能及时公开。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单位人少,一个人兼好几个岗位,导致存在对新出现的政府集约化平台操作不熟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不足、偶尔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成效。
下步改进情况: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开展单位培训,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坚决不能公开,加强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政府和群众的监督,加强涉及个人隐私信息、重大表述错误信息排查,切实提升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