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内设机构(财务计划股)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蚌办〔2019〕7号)和《中共固镇县委、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固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财务计划股
职责: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计划、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落实资金渠道;组织编制、审核、确认工程概算、预算、决算;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按项目进度申请拨付建设资金;配合做好竣工项目工程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固定资产、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3楼
办公电话:0552——21209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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