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蚌办〔2019〕7号)和《中共固镇县委、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固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五楼
办公电话:212090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职责:办公室。承办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宣传、信息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承办机关财务、资产和人事、党建及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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