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管理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8-23 16:43  来源:固镇县城市管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关于规范城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管理的
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市容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提高城区门店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的整齐美观性,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和《蚌埠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管理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责任管理,规范县城区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置及前期报批备案手续,并对城区内违规设置的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环境。
   二、具体规范
   (一)店招店牌
   县建成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设置在经营场所的各类仅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起提示作用的标牌、标识。
   (二)户外广告设施
   本县范围内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路牌、灯箱、高炮、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实物造型等,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阵地设置的彩旗、条幅、气球等。
   (三)相关要求
    1、规格大小应与附着的建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兼顾城市美化、亮化的视觉效果。同一路段或同一建筑物门头招牌设置应统一规格,其上下沿、下沿距地面距离以及前伸距离应取齐;
  2、禁止依附在违法建筑上设置,禁止在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建筑物上设置;
  3、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不得重叠设置;
  4、二层以上为不同商家,应以一楼为主设置,二楼以上设立竖向立式招牌;
  5、不得设置在本单位自有或租赁的建筑控制地带以外的场地和空间;
  6、店招店牌只限宣传注册名称、字号和标志,不得包含所经营商品的品牌名称、经营范围等;
  7、应配合设置装饰性景观灯光照明设施;
  8、设置前伸距离不得超过0.4米,设置高度不得低于2.4米;
  9、不得在道路上生根立柱;
10、后方无阻风体的,应设置成钢性外框,底层应加设钢性底板等。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大队
   1、对新增及自行变更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业主,及时核实有关情况,督促其完备手续到执法局备案登记。
   2、对未按照批准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逾期不整改或者拆除的,按照《固镇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依法进行查处。
   3、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浊、腐蚀、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设施,督促业主修复,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行政处罚。
4、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设置者拆除。在恶劣天气期间,加强对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设施,责令设置者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应当强制拆除。
5、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占用公共用地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依法进行拆除并处罚。占用非公共用地的,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接受处罚并补办手续后,予以保留;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对原经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置但有效期已届满的户外广告,按照以上原则处理。
   (二)综合科
   对全县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及时受理各类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向分管领导申报并进行备案登记和审批。
   (三)政策法规科
    对相关设置和拆除广告设施实行政策法规上的前置把关,对各类户外广告的设置程序进行法律监督。    
   四、审批程序
   (一)店招店牌
   1、统一改造好的店招店牌:更换店招店牌内容的,带妥所需材料,报执法局市容中队审核批复:原则上不得更换底板;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底板的,报执法大队审核批复。
   2、新建、翻建的建筑物需设置店招店牌的:带妥所需材料,报执法局市容中队审核批复。
   (二)户外广告设施
   1、公益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报局执法大队,与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商定后予以批复。涉及制作大型广告和后期变更为商业性户外广告的,报局综合科审批。
   2、商业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报局综合科审批。
3、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业等宣传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制定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报局综合科批准。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设置期限不超过30日。
(三)审批材料
1、填写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组织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设计方案的效果图或施工图;
   4、其他应当提供的资料。
(四)审批流程
     1、业主向执法局提出申请;
     2、现场勘查后提出初审意见;
     3、局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4、出具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是提升固镇市容市貌、维护街面整洁、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
   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联系实际情况,落实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运作模式,共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定期督查,促进规范
   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是否定期维护做到安全、整洁、美观。对未经审核批复、不符合规划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及时落实整改或拆除。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广泛宣传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的目的、意义、要求,取得群众和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创造群众参与、业主配合的和谐氛围,激发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的主人翁意识,构建整洁、有序、文明的良好环境。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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