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10-22 15:48 来源: 固镇县水利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以下简称:“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救助帮扶政策为重点,积极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通过统一标准体系、融合政策体系、完善工作体系、规范监测体系、健全责任体系、创新评估体系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进一步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网。

二、试点范围

结合固镇县实际,综合研判确定试点乡镇为湖沟镇、连城镇、石湖乡。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标准体系

1.优化核算标准。综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核算标准,统一家庭收入范围、家庭收入核算方式、家庭支出扣减办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范围及办法,并通过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所有申请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2.优化认定指标。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指标增加住房安全、饮用水安全等指标外,其他低收入人口现有认定指标保持不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评估标准,开展家庭住房安全、饮用水安全及家庭成员劳动就业能力认定评估。

(二)分类帮扶体系

由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统筹各类资金资源,整合各类帮扶政策,根据低收入人口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家庭收入等实际情况,分类实施开发式帮扶与政策性救助帮扶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开展常态化救助帮扶。

(三)完善工作体系

1.推动工作队伍融合。将试点乡镇、村两级承担乡村振兴职责工作队伍与民政部门工作队伍融合,共同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摸排、信息收集,对大数据比对发现的疑点线索共同入户调查、会商研判,形成一支队伍、一本台账、一套数据、一门口径。

2.统一服务窗口。在试点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办事大厅设立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窗口,明确服务职责、事项和人员,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将原来认定流程规范统一为申请、受理、核对、评议、调查、确定、公示等7个步骤,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3.统一认定流程。低收入人口审核认定,按照居民申请、乡镇受理或委托村受理,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工作机制,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的低收入人口,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困难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人口由民政部门统一上传至“安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依据困难情况纳入相关救助待遇。

(四)规范监测体系

1.线下动态监测。充分发挥试点乡镇、村两级队伍主动发现作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群众遇困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集中排查,基层网格员每月入户走访不少于一次,主动排查发现潜在救助帮扶对象。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热线工作人员值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来电来访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2.线上监测预警。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两项政策”衔接并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动态监测预警功能,及时对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

(五)动态管理体系

识别纳入后,经过救助帮扶,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的返贫致贫风险,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不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退出低收入人口信息系统。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监测对象、达到退出标准的低收入人口按规定程序退出。

(六)健全责任体系

1.落实主体责任。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落实主体责任,联合成立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负责“两项政策”衔接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具体实施试点工作。湖沟镇、连城镇、石湖乡三个试点乡镇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组织,在县协调推进专班指导下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2.整合人员管理。县协调推进专班对现有民政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调度管理,承担“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试点乡镇民政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低收入人口认定小组,具体开展认定工作,并将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专干和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专干整合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专干。村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选,承担本级社会救助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基层网格员负责所在网格的低收入人口监测排查,协助落实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

四、推进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5年6月底前)

由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组建工作专班,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入户访谈等方式开展走访调研,结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固镇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7月至12月)

召开全县试点改革动员部署会,对相关政策措施、经办流程进行解读和培训,试点乡镇全面推进衔接并轨试点改革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指导,及时了解、帮助解决并轨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评估试点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以后)

根据试点改革情况及上级民政部门指导意见,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度剖析、研究解决,认真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具有固镇特色的试点改革工作样板。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专班作为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一体部署、一体推动。县民政局牵头负责“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日常工作,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试点期间的业务指导。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问题,共同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民政部门与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举办业务培训班,并深入一线开展业务指导,提升试点镇、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专干和基层网格员综合业务能力。镇、村建立试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问题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和推进时限,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跟踪问效。将衔接并轨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常态化的指导机制,跟踪评估工作开展成效,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研究调整工作方案。县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试点改革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做好宣传,对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可探索建章立制固化成果。强化政策宣传和引导,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加强对衔接并轨工作进展及成效的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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