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5年固镇县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0 10:21 来源: 固镇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文旅部关于推动抓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部署安排,根据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25年集中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通知》(集中整治办〔2025〕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固镇县旅游行业发展实际需求而制定,旨在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旅游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具有三重重要意义:

  1.回应群众关切:强制消费、导游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是游客投诉最集中的领域,通过专项整治可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广大游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规范市场秩序:严查固镇县旅游市场中是否存在无证导游、强制购物、不合理低价游等乱象,通过集中整治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3.提升服务质量: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树立"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专业素养,展示固镇县旅游业的良好形象。

  总体考虑上,《方案》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用源头治理与动态监管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打击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方案》的制定经历了深入调研、科学研判和充分论证、修改完善四个阶段:

  1.前期调研阶段:2025年2月至3月,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组织专人深入辖区内旅行社、旅游景区和导游群体,通过座谈会、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固镇县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消费陷阱、诱导或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同时,对近年来旅游投诉情况进行"回头看",分析投诉热点和规律,为方案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2.文本起草阶段:2025年4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牵头起草了《方案》初稿,明确了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初稿内容紧密结合固镇县实际,聚焦问题导向,针对性强,操作性强。

  3.征求意见阶段:2025年4月,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至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以及主要旅游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修改完善阶段:2025年5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强了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025年5月,《方案》经固镇县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月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了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市场秩序明显规范:严厉打击无证导游、强制购物、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2.服务质量显著提升:通过加强培训教育和监管引导,促进旅行社和导游队伍服务质量整体提升。建立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信用评价体系,推出旅游服务"红黑榜",引导市场良性发展。

3.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建立健全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和信用监管机制,形成长效监管模式,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五、主要任务

  《方案》确定了四个方面的重点整治任务,针对突出问题精准施策:

1.打击无证导游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重点查处无证导游活动,严查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件从事导游服务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强迫购物现象,对通过言语诱导、威胁、虚假承诺等方式,强迫游客参与自费项目或购物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整治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甩团,讲解中发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对游客态度恶劣,甚至进行言语侮辱等行为。

2. 规范旅游合同和宣传行为

聚焦旅行社在合同签订环节中出现的实际行程与合同约定不符、价格表述不清、条款设置诱导消费等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整顿;严厉查处旅行社及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服务内容、虚假承诺行程安排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禁止旅行社进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营销,不得在组织老年人旅游活动中有以"旅游年卡""储值卡""会员卡"等预付卡方式吸纳大额资金,以高额返息、低价旅游等方式发展会员、销售金融类理财产品等诱导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嫌养老诈骗等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

3. 整治强迫购物和不合理低价游

重点整治强制或变相强制购物,诱导游客参加自费项目等行为;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加强对旅游购物场所的监管,打击购物场所与导游、旅行社之间的不正当利益输送,杜绝购物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行为。

  4. 加强行业普法宣传和源头治理

对辖区内旅游投诉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消费陷阱、诱导或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旅行社及导游群体,开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讲,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从源头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六、创新举措

  《方案》结合固镇县实际情况,推出了4项创新举措,以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 实施"常态化监督+阶段性攻坚"模式: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通过常态化监督与阶段性攻坚相结合,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2.建立多元监督网络和信用管理体系:构建多元监督网络,明确导游、旅行社、购物场所的"红线"行为,配套量化处罚标准,实行"红黑榜"动态管理;督促经营主体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确禁止强制消费、擅自变更行程等乱象行为。对失信主体依法实行禁业等惩戒措施,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

3.推广电子合同和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电子合同在专项整治中的监测和预警作用,严格实行旅行社导游资质、行程价格、投诉渠道"三公开",构建透明化、规范化的旅游服务环境。同时,加强智慧监管应用,推动监管关口前移。

4.建立联合执法和线索移交机制:建立健全文旅、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打击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方案》制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文旅体局局长担任组长,文旅体广电股、县图书馆馆长、县博物馆馆长、县文化馆馆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 机制保障

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县文旅体、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文化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打击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3. 纪律保障

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执法。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等行为,对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县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执纪,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4. 监督保障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0552-6012173、0552-12345),确保游客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投诉。对游客的投诉及时受理、快速调查、依法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游客。

八、政策咨询方式

  固镇县文化旅游体育旅游股:刘延敏

  联系电话:0557-601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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