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25年度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1 |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义务兵优待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义务兵家庭,到户 | 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70%发放 | 征兵部门提供征集情况-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家庭优待金发放花名册(乡镇(街道)核实发放信息)-财政部门审核并及时拨付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每年春节、八一前 | 0552-6028916 | |||
2 |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 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到人 | 一级因战131880元/年,因公124164元/年,因病116736元/年; 二级因战119340元/年,因公109932元/年, 因病102852元/年; 三级因战104712元/年,因公95688元/年, 因病87108元/年; 四级因战85824元/年,因公75324元/年, 因病67284元/年; 五级因战67032元/年,因公56988元/年, 因病51444元/年; 六级因战52368元/年,因公48180元/年, 因病39564元/年; 七级因战39084元/年,因公33996元/年; 八级因战24672元/年,因公21960元/年; 九级因战20484元/年,因公16008元/年; 十级因战14400元/年,因公11964元/年 | 一级因战131880元/年,因公124164元/年,因病116736元/年; 二级因战119340元/年,因公109932元/年, 因病102852元/年; 三级因战104712元/年,因公95688元/年, 因病87108元/年; 四级因战85824元/年,因公75324元/年, 因病67284元/年; 五级因战67032元/年,因公56988元/年, 因病51444元/年; 六级因战52368元/年,因公48180元/年, 因病39564元/年; 七级因战39084元/年,因公33996元/年; 八级因战24672元/年,因公21960元/年; 九级因战20484元/年,因公16008元/年; 十级因战14400元/年,因公11964元/年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6028916 | |||
3 |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到人 | 烈属 41856元/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4956元/年 病故军人遗属 31968元/年 | 烈属 41856元/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4956元/年 病故军人遗属 31968元/年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6028916 | |||
4 |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在乡老复员军人,到人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26201元/年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25401元/年 新中国后入伍25221元/年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26201元/年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25401元/年 新中国后入伍25221元/年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6028916 | |||
5 |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到人 | 9888元/年 | 9888元/年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6028916 | |||
6 |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到人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6028916 | |||
7 |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 | 部分烈士子女,到人 | 8772元/年 | 8772元/年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6028916 | |||
8 |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价格临时补贴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66号) |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到人 | 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标准由市按月测算,实际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全省统一的最低标准每人每月30元 | 根据蚌埠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文件,核定发放月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通过“一卡通”由乡镇(街道)造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6028916 | 启动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1.居民消费价格指 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3.5%。 2.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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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 |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4号)、《蚌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部门关于联合印发〈蚌埠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蚌退役军人发〔2024〕13号)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固镇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固退役军人〔2024】18号 |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到人 | 乡复员军人1200元/年 “三属”1000元/年 七至十级残疾退役军人1000/年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烈士老年子女300元/年 |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 门诊定额补助只限本使用 | 按年享受 | 0552-6028916 | ||||
10 | 固镇县民政局 | 临时救助发放 | 蚌埠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蚌民〔2024〕16号 | 临时救助人员 | 根据个人困难程度,最高2万元 | 根据个人困难程度,最高2万元 | ①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发放 ②个人申请→乡镇审批(备用金) | 社会化发放,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 0552-6018578 | ||||
11 | 固镇县民政局 | 城乡低保 | 蚌埠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蚌民〔2024〕33号 ; 安徽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数据资源管理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2〕46号 | 城乡低保人员 |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标准户月人均791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户月人均755元。 |
农村基础低保金分为528元、380元、310元三档,分类施保金分为227元、151元两类 城镇基础低保金分为791元、540元、400元、325元四档,分类施保金分为238元、159元两类 |
①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确认→县民政部门发放资金 | 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进入机构发放 | 民政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审核后的低保、特困资金发放花名册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当月10日前将资金按规定流程拨付到位;代理金融机构当月15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保障对象账户,确保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提前发放)。 | 0552-6098578 | |||
12 | 固镇县民政局 | 城乡特困 | 蚌埠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蚌埠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蚌民〔2021〕239号;安徽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数据资源管理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2〕46号 | 城乡特困人员 | 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不低11778元;全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4208元。 市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965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579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8元;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676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386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58元。 |
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981.5元,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184元。分散供养照料护理全自理标准每人每月57元,全护理标准每人每月655元,半护理标准每人每月374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935元,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561元,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75元。 | ①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确认→县民政部门发放资金 | 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进入机构发放 | 民政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审核后的低保、特困资金发放花名册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当月10日前将资金按规定流程拨付到位;代理金融机构当月15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保障对象账户,确保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提前发放)。 | 0552-6098578 | |||
13 | 固镇县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号) 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 年 50 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民生办〔2024〕1 号) |
困难残疾人 | 94/人/月 | 94/人/月 | 94/人/月 | 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核发放 | 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一卡通”按月发放 | 每月25日前 | 0552-6028906 | ||
14 | 固镇县民政局 | 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 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号) | 重度残疾人 | 94/人/月 | 94/人/月 | 94/人/月 | 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核发放 | “一卡通”按月发放 | 每月25日前 | 0552-6028906 | ||
15 | 固镇县民政局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 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 年 50 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民生办〔2024〕1 号)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1313元/月 | 1313元/月 | ①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发放资金 | “一卡通”按月发放 | 每月25日前 | 0552-6028906 | |||
16 | 固镇县民政局 | 老年助餐 | 关于印发《蚌埠市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办法(暂行)》的通知(蚌民〔2022〕160号);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镇县贯彻落实暖民心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固镇县暖民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固镇县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固办发〔2022〕21号) | 谷阳镇助餐补贴标准为60岁以上;其他乡镇助餐补贴标准为70岁以上,特殊类型包含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即可享受。 | 谷阳镇助餐补贴标准为60岁以上,早餐4元套餐补贴2元每餐,午餐10元套餐补贴4元每餐,每天补贴早中各一次,每天不能超过两次,每月补贴金额不超过120元。 其他乡镇助餐补贴标准为70-79岁每人每天助餐补贴1元,80-89岁每人每天助餐补贴2元,90-99岁每人每天助餐补贴3元,免费向100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指定的老年套餐。其中70-79岁就餐费需达到3元及以上方可享受1元补贴,80-89岁就餐费需达到4元及以上方可享受2元补贴,90-99岁就餐费需达到5元及以上方可享受3元补贴。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天享受3元助餐补贴,就餐费需达到4元及以上方可享受补贴 |
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当日使用有效,不能累计使用、转赠。老年人在就餐时,由助餐服务机构在老人餐优惠价的基础上,按补贴标准直接给予扣减。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在显著位置公示老人餐优惠价和补贴政策。老年人在常住地申请助餐服务,补贴资金由老年人就餐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所在县区结算。每季度与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结算一次。 | 直接补贴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采用打卡发放。 | 每季度与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结算一次 | 0552-6012017 | ||||
17 | 固镇县民政局 | 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蚌埠市2022年20项民生实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蚌民生办〔2022〕7号) | 对本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以及70周岁以上、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失独”家庭成员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 100元/人 | 本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到所在辖区村居提出申请,由村居报乡镇民政部门审核,乡镇民政部门报民政局审批。 | 打卡发放 | 每月15日 | 0552-6012017 | ||||
18 | 固镇县民政局 | 高龄津贴 | 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蚌埠市2022年20项民生实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蚌民生办〔2022〕7号) | 对本县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发放高龄津贴,具体补助标准: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对象、每人每年72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 | 30元/人,60元/人,600元/人 | 本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到所在辖区村居提出申请,由村居报乡镇民政部门审核,乡镇民政部门报民政局审批。 | 打卡发放 | 每月15日 | 0552-6012017 | ||||
19 | 固镇县医疗保障局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资金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21】18号) | 参保居民 | 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 | 即时结算 | 即时结算 | 0552-6090128 | 市级标准 | ||||
20 | 固镇县医疗保障局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21】18号) | 参保居民 | 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 | 即时结算 | 即时结算 | 0552-6090128 | 市级标准 | ||||
21 | 固镇县医疗保障局 |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蚌政办秘【2022】58号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 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 | 即时结算 | 即时结算 | 0552-6090128 | 市级标准 | ||||
22 | 固镇县卫健委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意见的通知》(固政办〔2013〕34号) | 奖励扶助对象 | 960元/人/年 | 100元/人/年 | 群众申报,县乡村三级审批 | 一卡通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2122011 | |||
23 | 固镇县卫健委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意见的通知》(固政办〔2013〕34号) | 特别扶助对象 | 失独7080元/人/年;残独5520元/人/年;手术并发症三级:3120元/人/年;手术并发症二级:4680元/人/年;手术并发症一级:6240元/人/年; | 失独2520元/人/年;残独1920元/人/年; | 失独2520元/人/年;残独2400元/人/年;手术并发症:1800元/人/年; | 群众申报,县乡村三级审批 | 一卡通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0552-2122011 | ||
24 | 固镇县应急管理局 | 应急救灾救助 | 1.2017 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2.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 245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受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人均300元;旱灾救助人均60元;过渡期救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适时发放。 | 0552-6822110 | |
25 | 固镇县应急管理局 | 因灾倒损住房补助 | 1.2017 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2.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 245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受灾群众。 | 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对因灾重建修缮房屋的群众给予救助:因灾倒损住房需重建补助户均2万元, 一般损坏住房需修缮补助户均2000元。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
根据倒房重建进度,适时发放。 | 0552-6822110 | |
26 | 固镇县应急管理局 | 冬春救助 | 1.2017 年5月3日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 2.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 245号); 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建〔2020〕948号)。 |
受灾群众。 | 对因灾造成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冬春生活困难补助人均90元。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不低于国家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 | 春节前发放到位。 | 0552-6822110 | |
27 | 固镇县残疾人联合会 | “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 | 《关于印发蚌埠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金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残联字〔2014〕5号)、《关于印发固镇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固政密〔2023〕4号) | 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户籍,每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家庭。 | 每户每年2000元 | 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家庭,向所在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公示,由居(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县残联,县残联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准予认定或不予认定。不予认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反馈并说明理由。 | 打卡发放 | 每半年发放一次 | 0552-6025720 | ||||
28 | 固镇县残疾人联合会 | 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贫困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13〕46号)、《关于印发固镇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固政密〔2023〕4号) | 具有本县行政区划内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且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 | 每人每年1000元 | 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应填写《蚌埠市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发放申请审批表》。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县残联。县残联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予以认定或不予认定。各级审核中,凡不符合条件的,都要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 打卡发放 | 每半年发放一次 | 0552-6025720 | ||||
29 | 固镇县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19〕52号)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 | 每辆每年260元 | 车主须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由县残联审批。 | 打卡发放 | 3月底之前 | 0552-6025720 | ||||
30 | 固镇县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人创业就业补贴 | 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残联发〔2018〕6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安徽省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09号)和安徽省残联等15部门《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9〕3号) | 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男16-59、女16-54岁)已经创业的残疾人。 | 1.创业扶持补贴3000元 2.阳光大棚补贴5000元 |
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应填写《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乡镇残联,乡镇残联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所属县残联。县残联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予以认定或不予以认定。各级审核中,凡不符合条件的,都要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 打卡发放 | 10月底之前 | 0552-6025750 | ||||
31 | 固镇县残疾人联合会 | 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补助 | 依据《关于继续做好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在校子女资助工作的通知》(蚌残联〔2021〕4号) | 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 | 义务教育阶段:500元/学年/人; 高中阶段:1000元/学年/人 |
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向户籍所在县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固镇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经所在读学校签署意见后报乡镇残联,乡镇残联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所属县残联。县残联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予以认定或不予以认定。各级审核中,凡不符合条件的,都要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 打卡发放 | 8月底之前 | 0552-6025750 | ||||
32 | 固镇县残疾人联合会 | 中职生和高等教育残疾大学生补助 | 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残疾大学生和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蚌残联〔2023〕20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残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残联办〔2023〕13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蚌残联〔2023〕14号) | 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以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学院)残疾学生,入学前为本县户籍,持有残疾证或军残证。 | 中职生和本专科生1500元/学年; 研究生2500元/学年; |
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向原户籍所在县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经所在读学校签署意见后报乡镇残联,乡镇残联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所属县残联。县残联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予以认定或不予以认定。各级审核中,凡不符合条件的,都要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 打卡发放 | 10月底之前 | 0552-6025750 | ||||
33 | 固镇县残疾人联合会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 《关于印发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残联〔2025〕7号) | 我县户籍,且“低保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前期“建档立卡”等困难持精神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并提供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 | 每人每年1200元 | 由持证精神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乡镇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县残联,由县残联审核审批,确定是否符合补助条件。 | 打卡发放 | 6月底之前 | 0552-6025730 | ||||
34 | 固镇县残疾人联合会 |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关于印发2025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残联〔2025〕7号) | 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1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 残疾儿童在训期间的生活补助资金每人每年2000元 | 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乡镇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县残联,由县残联审核审批,确定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 打卡发放 | 11月底之前 | 0552-6025730 | ||||
35 | 固镇县人社局 | 创业担保贷款 | 1、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 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蚌银发〔2018〕24号) 2、关于调整《蚌埠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蚌银发〔2020〕42号) |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禁退捕渔民等11类群体 | 符合条件法定年龄劳动者,享受10-50万不等贷款金额,贷款执行利率最高为1年期LPR+110BP,以当前1年期LPR(3.1%)为例,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财政贴息,创业者实际承担利率为2.1% | 1、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条件的申请人由本人向经营所在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填写《蚌埠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就业创业证》;(3)身份证;(4)反担保有关材料。 2、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后,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借款人是否有一定的经营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2)借款人诚信状况;(3)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调查后,填写推荐意见,报县人社部门。 3、县人社部门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报送至经办银行。 4、经办银行对申请人的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借款人诚信状况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
打卡发放 | 2024年 | 0552-2126010 | ||||
36 | 固镇县人社局 | 一次性创业补助 | 《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2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蚌人社秘[2024]88号) |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退役2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运行 | 高校毕业生10000元、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退役2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5000元 | 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资金申请,审核通过后公示拨付给申报单位。 | 直补申请人 | 公示后发放 | 0552-2126035 | ||||
37 | 固镇县人社局 | 农业专业技术和农民创业培训工程补助资金 | 皖人社发〔2011〕52号(创业培训管理办法) | 有创业愿望、培训需求的劳动者 | 创办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改善企业培训)1000元/人 | 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资金申请,市局审核通过后拨付给培训机构 | 直补培训 机构 | 结业后 | 0552-6052618 | ||||
38 | 固镇县人社局 | 就业技能培训补助 | 《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 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 |
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 | 根据《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68 号)标准给予补贴 | 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金融账户发放)。也可通过参训人员社会保障卡先行制发职业培训券,劳动者凭券参训,承训机构凭券申领补贴。 | 先缴后补,直补个人; 凭劵参训,直补机构。 |
培训合格结业后 | 0552-6057286 | ||||
39 | 固镇县人社局 | 城乡居民养老金 | 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6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23号),《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蚌人社【2018】5号) | 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的参保人 | 123元/人 | 12.95元/人 | 54.05元/人 | 参保人满60周岁前一个月将到龄材料交于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所,社保所审核后报材料至县居保中心,居保中心审核后给以其到龄次月进行发放 | 社保卡发放 | 每月月末 | 0552-2126049 | ||
40 | 固镇县财政局、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关于做好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5〕338号) |
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 | —— | —— |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总量及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 | 在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时户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镇审核上报→县级汇总补贴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制定分配方案,由乡镇编制录入发放花名册、公示→县级系统审核→发放到户。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6月底前 | 县财政局 0552-6020065 县农业农村局 0552-605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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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固镇县财政局、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 稻谷补贴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粮食局安徽省物价局国家统计局安徽省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 《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 |
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的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 —— | —— | —— |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总量及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稻谷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 | 稻谷到户面积登记、审核、公示→稻谷面积汇总,测算亩均补贴标准→编制录入分户发放花名册、公示→打卡发放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9月底前 | 县财政局 0552-6020065 县农业农村局 0552-605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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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 产业帮扶项目(庭院经济项目)补助 | 省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办函〔2021〕840号) 省委农办《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皖农发〔2022〕20号)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部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40号) |
扶持具备产业发展条件且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实施符合奖补项目清单(县级政策文件)申报条件的农业特色产业、庭院经济项目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 | —— | —— | —— |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特色产业及庭院经济到户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附件中的奖补项目清单。 | 户申请→村级审查初验、公示→乡镇验收审批、公示→县级备案、公示→“一卡通”系统录入花名册→打卡发放。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11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 0552-605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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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 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助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生产和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5〕382号) | 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种植主体 | 150元/亩 | 50元/亩 | —— | —— | 主体申报种植→乡镇验收、公示→县级抽验、公示→审批发放。 | 通过“一卡通”发放,对不适宜“一卡通”发放的种植主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支付。 | 11月底前 | 县农业农村局 0552-605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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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固镇县财政局、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按年度发放 | 县财政局 0552-6020065 县农业农村局 0552-2125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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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固镇县教育局 |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1〕710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06号)和固镇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固镇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固教体〔2019〕125号) |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子女学生等十三类),补贴到人。 |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生15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小学生625元/生/年,初中生750元/生/年。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认定一次。认定流程:学校提前告知、学生申请、学校审核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发放资金。 | 一卡通发放 | 春季4月份 秋季10月份 |
0552-6015265 | ||||
46 | 固镇县教育局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补助 | 《固镇县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固教体〔2024〕21号) | 普高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人均2300元/年,分三档资助 |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公示-学校评审公示--县教体局通过银行卡发放 | 一卡通 | 按学期 | 0552-6015173 | ||||
47 | 固镇县教育局 |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补助 | 《固镇县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固教体〔2024〕21号) | 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人均2300元/年,分三档资助 |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公示-学校评审公示--县教体局通过银行卡发放 | 一卡通 | 按学期 | 0552-6015173 | ||||
48 | 固镇县教育局 | 雨露计划扶贫补助 |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财政扶贫的实施访客等七个扶贫配套文件的通知》(固政办〔2016〕48号)《固镇县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固教体办〔2021〕32号 | 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职和高职学生 | 3000元/年 | 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本人申请--村、镇汇总公示--县乡村振兴局公示--县教体局通过一卡通发放 | 一卡通 | 按学期 | 0552-6015173 | ||||
49 | 固镇县教育局 |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 | 固镇县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 |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 1200元/年 |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公示-学校评审公示--县教体局通过粮补一卡通发放 | 一卡通 | 按学期 | 0552-6015173 | ||||
50 | 固镇县住建局、固镇县财政局 | 农村危房改造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5〕147号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条件风退役军人实施危房改造 | 危房改造重建补助资金不低于2万,修缮加固不低于0.6万元 | 危房改造重建补助资金不低于2万,修缮加固不低于0.6万元 | 危房改造重建补助资金2.8万,修缮加固1万元 | 按照户申请-村评议-公示-镇审核-县审批程序后开工建设,房屋建成后经乡镇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县级验收,经县级验收合格后进行资金拨付。 | 补助资金拨付至农户“一卡通” | 不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 0552-6029611 | ||
51 | 中共固镇县委组织部 | 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 | 《全省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22〕21号) | 村“两委”干部 | 严格落实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核定政策,按不低于所在县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标准兑现;对实行“一肩挑”的村党组织书记,按所在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左右标准,适当提高其基本报酬;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村“两委”成员,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工作水平确定报酬。 | 从2025年1月起,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调整为4012元/月,“一肩挑”正职调整为5015元/月;村“两委”副职干部调整为3812元/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成员调整为4213元/月。 | 乡镇上报-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通过一卡通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552-602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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