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湖乡高标准农田后续管护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9 15:54来源: 固镇县石湖乡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全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有效建立权责 明晰、制度健全、经费保障、考核科学的管护运行机制, 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依据《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 障能力的意见》 (国办发〔201950 )《全国高标准农田 建设规划(2021-2030 )》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部令 2019 年第 4 )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明确主体、落实责任,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 管并重、协同推进的原则,统筹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和管 护工作。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种植大户、农 民群众、保险机构等多方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

二、管护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是指通过对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区内新建的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 田间道路、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农田基础设施建 设开展日常巡查、维修及养护,保障工程原设计功能在合理期限内正常运行。

三、管护机制

乡级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工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给予必要经费支持,建立权责明晰、运行有效、 日常管护和集中维护相结合的高标准农田 建设工程设施管护良性运行机制。 乡水利部门具体组织开 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日常抽查、集中维护、监督考核等。

四、管护责任

(一) 乡村两级作为工程设施管护主体, 自行承担或 委托土地承包权人、土地经营权人、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服 务机构等开展日常管护工作。对于自行承担的履行管护义 务,承担管护责任,熟悉高标准农田相关政策,掌握管护 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数量、位置和具体管护要求等。

(二)种粮大户、农民群众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设施的直接受益主体,应自觉维护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

五、管护标准

()田块整治工程。应确保田埂、护坡、农机下田通道等无垮塌、破损,能够正常通行且无安全隐患;

()灌溉与排水工程。应保持田间灌溉与排水渠道管 道、塘堰()、排灌站、小型拦河坝、农用井等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排畅通、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田间道路工程。应确保田间道路工程路面平整、路沿路肩完好平直,通行畅通;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应保证农田防护林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总体完好,林木首年成活率应达到 90%以上,三年后林木保存率应达到 85%以上;

()农田输配电工程。应保证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 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所需的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等农田 输配电工程的相关配套工程设施完善,运行安全, 围栏和 警示标志完整,低压输电线路满足设备运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有关要求;

()其他工程。应保持项目区标识、公示牌完好整洁, 保障农田生产的信息化管理、监测设施等工程设施运行良好。

六、 日常维护

(一)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开展日常巡查 和维护,避免道路、桥梁超载超限车辆通行, 防范人为故 意损坏已建成的设备设施,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在设计期限内能够安全稳定利用。

(二)建成高标准农田实际存量及上图入库(项目数、 面积、配套设施等) 高标准农田地力等级资料,高标准农 田后续管护(标识设立、移交管护情况、经费保障情况、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情况等)。

七、监督管理

(一)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信息公示制 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舆情监测与处置,完善问题发现机制。

(二)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日常监测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情况,建立管护台账,实现重点设施位置、管护信息上图。

(三)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抽查 时同步抽查管护机制到位情况,包括管护主体、管护责任、 管护方式、管护经费落实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

人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各类工程正常运行。

()管护主体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因机械作业或人为使 用不当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应责成损坏人及时予以修复; 情节严重的,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八、责任考核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情况纳入村居落实耕 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九、后续管护

(一)标识设立

标志牌已设立好,管护期间保证标志标牌的完好,信息完整,设施安全。

(二)移交管护

县级主管部门移交管护乡镇, 乡镇是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建后管护的责任主体, “ 县负总责、 乡镇为主体、 村级落实 ”的建后管护机制。 日常管护工作由管护主体承 担,各村居根据建设情况落实管护。主要包括:日常巡视检查,泵站、 闻门等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 中小沟渠、沉砂池等日常清淤, 防范道路、桥梁超载超标车辆通行等。专 项维修工作由乡镇协调组织,主要包括:对较大规模的沟渠 进行维修清淤、工程设施修整、设备维修更换等。质量保

证期按照施工合同约定, 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和维修。

(三)经费保障

石湖乡根据县级高标建设后期管护情况, 申请县级主管部门给予管护保障资金拨付。

(四)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石湖乡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5 2.1 万亩,2016 1 万亩, 2020 1 万亩,2021 0.8 万亩,2022 2 万亩。截至目前,全乡共 7.9 万亩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