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秋季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及临时堆放点安全生产指导的通知
各乡镇:
天气转暖,部分秸秆经过长时间堆放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各乡镇务必要把好消防安全关,安排辖区内所有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及临时堆放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及临时堆放点必须有1-2人24小时值守,并具备充足且能够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
2.值守人员每4-6个小时要围草场四周巡查一次,对秸秆垛测温一次,如果温度接近60℃,就要倒垛查看。
3.值守人员要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施,并及时处理火情。
4.秸秆堆放时必须留出消防通道。
5.加工机械周围五米内不能堆放秸秆,机械周围散落的秸秆要及时清除,谨防机械过热引发火灾。
6.秸秆堆放处地面不能有电线、插排等易引发火灾的物品。
7.堆放点周围要树立隔离网和警示标志,谨防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物品带来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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