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冯学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开发区化工园区车辆管控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结合化工园区信息化平台融合提升项目,对园区封闭化设备更新维护,建立健全车辆入园流程,从源头上杜绝车辆无序入园现象。
2.根据《道路交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规定等要求,园区公共道路两侧严禁划设普通停车位,尤其禁止占用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及危化品运输专用车道。园区内大部分为主干道和危化品专用车道,目前不具备全面规划设置停车位的条件。
感谢您对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人:谢亚杰
联系电话:1385524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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