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03 09:51来源: 固镇县第二中学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滋蕙计划执行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责任分工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负责制定直接到县的资助名额分配方案,审核各地报送材料并向受助学生拨付资金。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省级部门)负责向基金会提供基础数据,审核汇总并报送相关材料,推进督促项目落实。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部门)负责组织本县(市、区)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名单公示等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级部门。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部门)及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二、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滋蕙计划应优先资助下列学生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

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四、工作程序

1.提供基础数据。各省级部门将当年高中阶段毕业年级学生人数、上年度高考新生录取人数、上年度高中阶段毕业生人数(均包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至基金会,如有重点倾斜等分配原则方面的建议,一并说明。省属学校、市属学校根据各省份实际管理情况,可参照县级部门单列数据,也可纳入学校所在地县级部门统筹管理。

2.下达名额分配方案。基金会根据各省级部门提供数据和分配建议制定资助名额分配方案,将名额分配到县。基金会印发正式通知,将当年分配方案和设定的绩效指标通知到相关省级部门;各省级部门逐级通知到县级部门。

3.组织学生申请。各县级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等,鼓励各地通过线上申请、数据比对等方式简化申报要求、减轻学生负担。

4.审核申请材料。各县级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评审重点关注毕业学校是否符合要求、录取院校是否符合要求、家庭经济是否切实困难、相关信息填报是否准确无误,特别是学生账号信息和联系方式是否准确。各县级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不得涉及学生敏感信息及隐私。

5.资助名单报送。各县级部门将公示无误的名单逐级报送至省级部门,省级部门汇总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基金会。

6.拨付资金。基金会对各省级部门报送的材料审核无误后,于15个工作日之内向受助学生拨付资金,资金拨付3个工作日内向各省反馈资金拨付情况,特别是拨付失败的账户信息。各地应于收到反馈信息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再次报送准确信息。未报送准确信息的,基金会可取消其资格,不予资助。

7.跨区域名额调剂。各批次申报结束后,仍有资助需求的县级部门可提出追加申请,逐级报送至基金会。基金会根据有关地区名额结余状况适当予以追加。接受追加的地区按程序补报最后一批次资助学生名单材料。

8.总结当年工作。当年工作完成后,各县级部门应向上级部门提交工作总结,各省级部门汇总后于年底前向基金会报送。工作总结应包括当年最终确定的资助学生总名单、资助工作完成情况,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好的做法及典型案例、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

五、注意事项

1.上报基础数据时未列的单位,基金会将不予分配名额。

2.资助名额分配方案中的资助名额为参考数,非控制数,各地均可将省内名额、省外名额互相调剂使用,调剂时需遵循2:1原则,即:调增两个省内名额,需同时调减一个省外名额,反之同理。

3.各县级部门应参照往年资助情况,合理安排各批次资助名额。根据设定的时间节点,各县级部门应分批审核、公示、报送,各省级部门应分批审核、报送,基金会应分批审核并拨付资金。

4.省级部门、市级部门应加强对县级部门的督促,特别是材料报送晚、落实资助名额迟缓的县级部门。

5.基金会在终审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时,可直接取消其资格,不予资助。

6.取消资格和最终汇款失败的学生,不列入当年完成的资助名额。

7.鼓励各地对受资助学生开展跟踪追访,不作为实现资助的必要条件。

    8.2021年印发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细则》已废止,不再按其要求实施。

附件1.滋蕙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手册v1.0.pdf附件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工作指南.docx附件3.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doc附件4.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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