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中小学幼儿园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发布时间:2026-09-02 16:18 来源: 固镇县教育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全免;民办园参照公办标准减免(高于公办园收费标准的,补交差额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年资助12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年1250元,初中每年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年625元,初中每年750元。

3.普通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脱贫户、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年均2300元,分三档资助,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享受最高档。职普融通班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第一学年按照普通高中执行。

4.中等职业阶段: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农村(含县城)学生享受免学费;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年均2300元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享受最高档。

5.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25000元。

6.校内资助,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比例及时、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专项用于学生资助。提取比例如下:公办职业学校达到事业收入的5%,民办职业学校达到学费收入的5%公办普通高中达到事业收入的3%,民办普通高中达到学费收入的 5%公办不低于事业收入的3%,有证民办不低于学费收入的5%。

二、学生资助政策执行范围

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优抚对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十五种困难类型。

三、资助政策所需材料

1.《固镇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统一发放,学生或家长如实填写签字),每学年秋季学期申请1次,春季学期如有新增,需要填写认定申请表

2.佐证材料(提供任意一类原件+复印件)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残疾证、脱贫帮扶手册、孤儿证明、银行流水(有低补或残补等)。系统比对出来的,不需要佐证材料。

3.学生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禁止现金发放)

4.学生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助政策申请流程

校内办理,每年春秋两学期各一次

1.开学申请:学校和班级宣传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向班主任递交申请;

2.班级初审:班主任入户或线上核实,经班级评议小组初审后上报学校;

3.学校评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审确定资助名单;

4.校内公示:班级、学校同步公示资助名单,接受异议反馈;

5.教育局审核:上报县教育局统一审核备案并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6.资金发放:每学期足额打卡发放至学生本人或者监护人银行卡

五、工作提醒与政策倡议

1.如实填报家庭信息,严禁隐瞒、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资助,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追回补助资金

2.各校班主任、资助人员要常态化入户走访,主动摸排困难家庭,做到 “政策找人”,无遗漏

3.学期末教育局将开展资助资金发放专项核查,重点整治资助发放不及时、认定不精准问题,保障资金落地惠民

4.如对政策、办理流程有疑问,工作日拨打资助中心电话 0552-6015173(学前、普高、中职)或6015265(义教)咨询。

固镇县教育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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