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6-05-22 09:02 来源: 固镇县人民医院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为了患者得到及时满意的医疗服务,保障其住院安全,给予《住院病人告知书》进行宣教。

1.患者需提供真实的医保、新农合相关证件,人证统一,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医保患者自费药品、诊疗项目,需医生告知患者,由患者本人签字认可。

2.在院期间儿童、老年、体弱、活动不便、病情较重、手术等病人,需家人全程陪护,夜间休息时,加强看护,24 小时留陪伴,及时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以防跌倒坠床、防丢失、防自杀等意外事件发生。患者不得擅自离开病区,如若擅自外出,未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则自行承担后果。

3.患者需详细如实提供自己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情况。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等后果患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住院期间不要私自购买和服用药物,如确因病情需要,应主动告知并征得医生同意。

4.为保证住院环境的安静与整洁,患者及家属应遵守医院的陪护制度和探视制度。勿在病区内高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和果皮,将垃圾、污水倒至窗外。

5.患者病床上方的电源插座勿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造成氧气阀、吸引器阀等急救设施的损坏,影响患者的抢救与治疗。

6.住院期间,患者对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医保自费项目享有知情权,可以向床位医生.责任护士、科主任、护士长询问相关信息。

7.作为教学医院,患者需配合相关的教学活动,但有权拒绝与医疗无关的检验、研究、测试等相关活动。

8.患者应及时缴纳足额住院费,如对费用有疑问,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或到护士站查询。出院结账前请您仔细查对费用清单,无疑问后再办理出院手续。住院期间贵重物品和现金,随身携带,不要随意委托他人看管,以免丢失。

9.医务人员不准接受患者的“红包”、物品或宴请,患者需协助并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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