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合法性审查送审程序提示函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效率,健全规范、顺畅的审查工作流程,根据《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固政〔201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固政办秘〔2017〕52号),现将合法性审查送审工作程序明确如下:
按照《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固政〔2016〕34号)第六条、第八条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固政办秘〔2017〕52号)的规定,提请合法性审查的事项,应一并报送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和有关依据、征求意见情况等材料,有关单位出具的审查意见应当具体明确,不得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不得采用“通用原则模式”提出审查意见。
联系电话:6077310
附件一:关于对《××××》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
附件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表
2019年5月5日
附件一
关于对《××××》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
县司法局:
我局(委、办)代县政府起草了《xxxx》,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审查,已修改完善并成稿,现报送你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附件:1.文件(决策方案)文本
2.制定依据(起草说明)
3.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情况
4.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意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表
事项 名称 |
(完整填写重大事项的名称) | |
决 策 主 体 |
1.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以及上级文件等上位法依据 |
法律、法规、规章: 1. 2. 政策文件(包括文件名、文号): 1. 2. |
2.决策事项权限(职责)的依据 |
(属于县政府决策权限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款或有关文件规定。明显属于法定职权的,填写“法定职权”) | |
3.涉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不存在职责交叉,可填写“不涉及”) | |
决 策 程 序 |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情况 |
(如实填写) |
5.专家论证情况 |
(如实填写。如不需要开展专家论证,可填写“不涉及”) | |
6.风险评估情况 |
(如实填写。如不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可填写“不涉及”) | |
7.集体研究情况 |
(如实填写) | |
8.是否应当依法举行听证,以及听证情况 |
(如实填写。如不需要开展听证,可填写“不涉及”) | |
9.规范性文件是否主动公开 |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填写该项。其他事项填写“不涉及”) | |
10.规范性文件施行日期是否在公开之日起30日后 |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填写该项。其他事项填写“不涉及”) | |
11.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程序要求 |
| |
决 策 内 容 |
12.涉及合法性问题的主要内容 |
1.(重点详细填写) 2. |
1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的相关内容 |
(如实填写。不涉及相关内容的,可填写“不涉及”) | |
14.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相关内容 |
(如实填写。不涉及相关内容的,可填写“不涉及”) | |
15.与其他现行政策、文件的衔接情况 |
(填写与其他相关文件的一致性情况,如“衔接一致”、“与《……》不一致”) | |
16.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内容 |
(如实填写。不存在的可填写“否”) | |
部门 法制 机构 (法律 顾问) 审查 意见 |
(填写明确的意见,并签名) | |
备注 |
(表格中括号里的文字为填写说明,填写时应删除) |